第41章 美国恐怖故事(1)
第41章 美国恐怖故事(1)
‘咔哒——咔哒——咔咔——哒哒——’
清脆的敲击声中,丽莲一点一点敲下自己第一篇长篇小说的开头,这是一个暂定名为《驱魔夫妻》的故事。
当丽莲确定了写什么故事之后,进度就推得很快了。她只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就确定了小说的大纲,还去查了足够的资料——在这部小说中,男女主人公都是驱魔师,男主人公算是因为‘后天经历’自学成才的自由派。女主人公则是家学渊源,理论拉满的学院派。
驱魔师的故事虽然是虚构,但也不能瞎编,一般都是从现实中提取怪物和驱魔手段的要素。就像《哈利波特》是奇幻故事,里面出现的神奇动物、植物等,不也是来自于世界各地的传说?就连咒语都是有依据的。
这种现实中有基础的东西掺进非现实的作品里,是能极大增加作品真实感的。真真假假,更能代入,还能增加作品的质感。
这个年代没有网络,丽莲没办法一键搜索找资料。不过好在她要找的资料不冷门,欧美还挺喜欢研究那些的。而且也不会零散分布,基本上找十来本专著就差不多,图书馆两趟就搞定……所以她才能一个礼拜结束准备工作。
而准备工作一完成,丽莲就进入了正式写作阶段。这时不同于最初写《祭品》、《青春泉》,都是手写,新书她决定用打字机完成——其实之前写《午夜秀》的时候丽莲就后悔手写了,总计60000词啊!虽然是一段时间内写成,每天写的也不是那么多,但手指真的快起茧子了!
新作是长篇小说,要比之前词数最多的《午夜秀》都多得多。丽莲预估是13万词到15万词的样子,嗯,以英语作品来说是比较适中的词数。类比的话,《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是107253个单词,《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则是190637个单词,她的新小说就介于二者之间。
这么多单词,还要手写,那太难了!
打字机完成就要有打字机,于是丽莲自己买了一台机械打字机,在家写作时用。而在费比安出版社上班时,就蹭出版社的电动打字机。相比起机械打字机,电动打字机是‘触及式’的,按键会灵敏轻巧很多,不那么累手指。
丽莲的使用感受上来说,很接近后世的键盘了(虽然还是连普通键盘都比不上)。
机械打字机不用插电,大概是大众印象中的打字机样子?纯机械带动,就是按键带动控制杆,控制杆又弹出字模,印到色带上,最终纸上留字(色带类似复写纸,只是做得和彩带一样,方便打字机安装使用)。
机械打字机说起来更有工业设计美,特别符合后世流行的所谓‘蒸汽朋克美学’。但如果长时间使用,还是电动打字机更有效率、使用体验更好。后者唯一的问题倒不是很多人说的不方便携带,毕竟机械打字机也不方便携带,只有特化缩小过的袖珍款才能带着走,可袖珍款的使用体验就更差了。
电动打字机唯一的问题是贵!没贵到丽莲买不起的程度,但买一台肯定会心疼。所以她最后买了一台机械打字机,花了快一百块——以机械打字机来说,这个价格可不便宜,更何况她买的其实是二手货。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她尽量选了优质好用的……
反正白天可以用出版社的电动打字机,回家后一般是修改、整理白天的稿件,偶尔才会用机械打字机打字,这样也不会太累。
就在这样白天带薪干写作副业(?),晚上校对修改稿件的日子里,丽莲的日子过得飞快。不注意的时候,冬天就过去了,4月到来,明媚的春光照耀纽约。这是个适合户外活动的季节,连带着大都市里的男男女女都春心萌动起来,丽莲在费比安出版社也发现多了很多出游的邀请。
“……是楼上‘韦斯特莱克地产’的邀请,周末去看棒球赛,然后吃个饭什么的。”费比安出版社的办公室里,最爱占小便宜的姑娘布兰达,询问速记池里的未婚女孩们周末有无安排(就是那个给丽莲和卡洛琳推荐避孕药的布兰达!)。
为了增加吸引力,她还招徕生意一般鼓动:“都是很不错的小伙儿,你们知道的吧?虽然只是个中小型地产公司,但来的都会是管理层。我听说,他们开发的那片,即使在比较远的郊区,一栋房子也至少要3万块呢!”
“那不是远郊吗?那儿现在也这么贵了?”有女孩儿觉得不可思议。
“因为是很棒的社区,有一定门槛。”布兰达笑着说。
丽莲在一旁默默喝茶不说话,说实话,她是觉得这年头纽约,或者说整个美国重要城市的房价都很便宜,便宜得不可思议的——大概是她对房价的认知已经被几十年后世界各地的情况扭曲了,以至于会觉得这年头房价‘平易近人’?
纽约郊区可以3万美金买下一栋房子,而且是在很不错的社区里。考虑到这年头纽约的最低时薪是1美元,也就是说,一个只要有全职工作、每周按最低薪水拿也有35美金的人,只要十几年不吃不喝就能攒出一栋好社区房子的钱?
这是什么梦里才有的好事!?这可是纽约!?
不过,与其说是当下的房子便宜,不如说是此时房屋很平均。纽约的房价当然会比不知名小城市的贵,但贵不了太多——当下,美国全国新建住宅的平均价是两万出头每栋,这样一比,纽约远郊好社区的房子,居然只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0%!这对吗?
这也不是纽约的房价控制得好,比如丽莲最近在售房广告上看到的,出了名富裕的马里兰州,知名富人区的高档住宅,平均售价也不过四五万美金。甚至其中最奢华,也是最贵的房子,也才卖10万美金左右……虽说这在1960年也堪称巨款,但富裕州富人区的顶价豪宅,就这?
当然,这应该和这年头的房子也相对‘朴素’有关?除了全国级别的大富豪,好像一般富豪的房子和中产阶级的房子也没有本质不同?最多就是大一些,房间多几个,房子外的草坪也更大更漂亮……除此之外就没了。
他们总体而言是同一个档次的商品。
呵呵,如果是几十年后的美国富豪,即使只是一般富豪,他们的宅邸也轻易能占地一两千平方米。宽阔的草坪上会有网球场,户外泳池也是标配。房子主体则动辄三四层,内部挑高阔气,让人联想到旧时代贵族的庄园宅邸。
几十年间的生产力发展似乎也体现在了建筑业上?那种历史书、影视剧里的住宅,即使在1960年的美国,也只有极少数人能实现。但在未来,虽然依旧离多数人的生活遥远,但已经要常见不少了。
不过,房子的价格主要由房子本身来决定,这在丽莲看来也挺反直觉的!难道不是土地价格占大头,尤其是在一些大城市周边?
“真不错啊,真希望未来我能搬进那样的社区,那种郊区大房子。”有一个速记池女孩儿忍不住说道。
布兰达轻松地说:“这没什么难的,只要你能拿下‘韦斯特莱克地产’随便哪个管理层……周末去看棒球,算你一个怎么样?”
之前说话的速记池女孩点头答应后,布兰达就看向了丽莲:“亲爱的,你呢?你愿意去吗……希望你别介意,是有人让我问的,那个‘韦斯特莱克地产’的老板。说实话,我甚至怀疑这次的活动,是他为了你特意组织的。”
布兰达露出了一丝嫉妒的神色——丽莲刚来费比安出版社时,布兰达是有未婚夫的,还马上就要结婚了。但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最新消息是她和未婚夫解除了婚约。
有时候布兰达会觉得很不公平,她认为丽莲就是长得美,所以一切都唾手可得。
她看了看丽莲心情复杂,然后像是想到了什么,有些漫不经心地‘提醒’她:“亲爱的,上次你可是放弃了一个好机会!当时那位‘韦斯特莱克地产’的老板简直没法把眼睛从你身上移开……甚至不需要你做别的,只要能和他约会,你很快就能嫁入豪门了。”
丽莲心说,你知道什么,我早就‘嫁入豪门’了,首富的那个豪门呢!现在都离了!
不过这其实也不是关键,丽莲想也不想就拒绝了这次的活动,并有些冷淡地说:“啊,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这样想,我从没想过和他约会。不只是因为我对他没兴趣,更重要的是,那还是一个已婚男人……真糟糕,不是吗?”
是的,这才是丽莲觉得荒唐,而且难以理解布兰达脑回路的关键……嗯,面对一个有妇之夫的‘撩骚’,她躲都躲不及了,居然有人认为她应该接受?
她不是不知道这个时代、这个国家,很多人不在乎这些,但她以为她过往表现出来的一面,足够让认识她的人知道,她不是那样的人。
这个时候,速记池头儿,已婚的玛丽·艾格尼丝忍不住笑了起来:“天呐!丽莲,你的道德水准之高,足以让这个国家的道德表率汗颜!”
丽莲和玛丽·艾格尼丝的关系普通,对方虽然很有能力,性格也很不错,但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有的时候很难说,她们就是不大来电?
玛丽·艾格尼丝的道德感也是办公室里数一数二的高,从这一点来说,丽莲和她差不多——这大概是对方这个时候插话的主要原因,她也看不惯布兰达牵这个头儿。只是不算丽莲这里,其他就是普通的联谊,也不能开口说什么。
丽莲没说什么,但跟着笑了笑,这就是拒绝了布兰达(实际是拒绝了那位房地产老板,毕竟是他让布兰达一定邀请丽莲的),不会去看棒球的意思。
之后大概过了没几天,一天的写稿和工作后,丽莲下班,和卡洛琳以及另一个女同事一起乘电梯离开写字楼。就看到一辆漂亮的凯迪拉克敞篷车停在写字楼正对面,布兰达正拉开车门坐下,和驾驶席上的车主十分亲密。
“哈,是那个婊子?”和丽莲、卡洛琳一起的女同事显然知道些什么,在她们一旁发出了厌恶的声音:“说老实话,真不想看那个婊子得意……为此,我宁愿丽莲你和楼上那位阔佬约会!布兰达不知道怎么做到的,居然被她干成了……哦!她总是那么矫揉造作,矫揉造作得令我恶心……”
丽莲不知道自己专心写作的日子里发生了这么多事,前几天还在‘劝’他和那位房地产商约会的布兰达,转头就自己上了?当然,这些都是她的自由,但问题是那位房地产商是有妇之夫啊!
“我记得,他是有老婆的?”丽莲不知道说什么好。
和她们一起下班,看起来似乎是很敌视布兰达的女同事,似乎对布兰达的心态很复杂。好像有些看不起对方这样做,同时又有点儿嫉妒布兰达。她听丽莲这样说,才收回来原本盯着布兰达的眼睛,不是很在意的样子。
“哦,那不是很重要,只是一个约会,不是吗?而且我们是自由的,结婚了可以离婚。”
丽莲还能说什么呢?对卡洛琳点点头,准备招手叫出租车。今天实在有点儿累了,不想和平常一样搭公交车。而就在这时,那辆漂亮的凯迪拉克却在掉了个头后停在了她面前。
“富尼叶小姐,日安!”开车的男士摘下帽子向丽莲打招呼。他看起来大概三十出头,一头黑发梳得油光锃亮,皮肤是小麦色的,显示出经常进行户外活动的特征。但因为处处考究,这又让他和户外劳工区别开了(丽莲好像总是见到这种男人?)。
他就是那位‘韦斯特莱克地产’的老板,因为这家地产公司的办公室就在费比安出版社楼上,半年多以来丽莲总有和他碰上的时候。有时是搭乘了同一部电梯,有时则是在附近同一家餐厅吃午餐(丽莲也不是每天都自带午饭的)……
然后有一次他就突然要约丽莲,丽莲觉得很荒谬就拒绝了。之后丽莲才从办公室里,消息灵通的姑娘那儿知道,那个约她的男人是有妇之夫,这就更觉得不可理喻了。对方再约她,别说答应了,连好脸色都欠奉送,拒绝起来很直接。
“日安。”面对对方的问好,丽莲也是一句‘日安’,然后就冷淡地移开视线。这时候一辆出租车驶过,她就招了招手,示意停车。
“嘿!小姐,你不能这样对我,实在太失礼了!”丽莲的彻底无视让这个开凯迪拉克的阔佬恼羞成怒,他又想起来半个月前的事……当时他想非礼丽莲,然后丽莲的巴掌就直接呼在他的脸上了……
总之他现在有些下不来台,已经打开车门、站起身了,似乎要拉扯丽莲。
丽莲拉开出租车门,毫不畏惧地看向他:“不,我可以这样对您,先生。‘失礼’?您没资格说这话儿,要说不尊重人是您先开始的……您既然没把我当作平等对待的人,那我这样对您就连平等报复都不算了。”
说着,丽莲坐进出租车、关上车门、让司机开车,一气呵成!
这件事让丽莲记了挺久,虽然她经常遇见脑回路难以理解的男性(不是她运气差,而是1960年的美国,大多数男人的脑回路本来就是她受不了的),但会表现得如那位那样没风度,那还是少见。因为这个,她带着初稿完成的《驱魔夫妻》去见保罗时,还和他抱怨呢!
“啊……现在的年轻人……”保罗似乎也觉得这不可理喻,但他其实很清楚男人是什么东西,所以连惊讶都没有,也不说什么。只是随口嘟囔了一句,然后就接过了丽莲递过来的稿件。
“说实话,你比我想的更有效率!虽说看你之前就知道,不是拖沓的类型,但是……不算事前准备,只用了3个月?”保罗摸了摸稿件封面,回忆了一下丽莲动笔的日期。
其实以《驱魔夫妻》的篇幅,不算事前准备,3个月写完不算夸张。作家这个行业,向来是拖延症和快枪手并存的。有人能够一个故事写十几年,也有人只要十几天——甚至,前者不一定质量好,后者不一定质量差!
不过,极端情况没什么参考意义,不管怎么说,一个长篇故事3个月写完,怎么都算快了!
“的确很顺利。”丽莲回忆着这三个月的写作历程,点了点头为保罗形容:“因为是自己也觉得有趣的故事?这三个月一直保持着强烈的兴趣,没有厌烦这份工、想要偷懒休息的时刻。而且我有一种感觉,不是我在写,而是笔下的角色拽住了笔……”
“哦!我清楚那种感觉!有很多作者为我描述过。”保罗作为曾经的编辑,后来的文学代理人,深入打过交道的作家不少,当然也知道这种情况。
同时他还了解,出现这类情况,要么就是作者失控了,失去了对自己作品的掌控。要么就是故事角色太成功,作者本身也太投入了,而这一般是佳作的‘前奏’!
保罗希望是后者,而且直觉也是后者。因为丽莲的状态,实在不像是个对自己作品失去掌控的作者……保罗见过太多作者了,对这些是有自己一套分析的。
抱着这样的希望与直觉,保罗开始读《驱魔夫妻》的开头部分。开头部分使用的是电影里常用的蒙太奇手法,两个场景不断来回交叉。一边是妻子在见心理医生,另一边是丈夫在和自己的一个朋友倾诉。
丽莲没有按照《史密斯夫妇》的做法,让夫妻一起去见心理医生做咨询。因为在此时几乎没有丈夫会因为婚姻不顺去见心理医生,倒是妻子见心理医生越来越常见——话说,这种通过与心理医生对话引出前情和后事的做法,也不是《史密斯夫妇》才有的,电影里很早就有这个了。
比如丽莲就看过1964年的一部老片《旺夫魔女》,整个故事都是女主角在对心理医生叙述自己的故事。由她的叙述闪回到真实故事,每段之后还有女主角和医生的对话……丽莲甚至不清楚,有没有比《旺夫魔女》更早的,她猜应该是有的。
现在,在《驱魔夫妻》的故事里以此开场,效果很好,保罗很快了解到了足够的信息——或许妻子对心理医生有所隐瞒,丈夫也没有对朋友说出全部,但因为是对‘外人’的主动倾诉,他们其实也没有说谎。
而且从他们的闪烁其词的样子来看,这对夫妻的秘密也不会是普通夫妻常见的那些……
“一对看起来很幸福的夫妻,但他们的婚姻似乎走到了一个很艰难的时期。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不再相爱,如果是这个原因,他们就不会尝试去解决问题……见心理医生、寻求朋友的建议。不过他们的确有不协调的地方,这似乎成了他们的阻碍。”
读了几页后,保罗有经验地点评道。
而他说的也没错,《驱魔夫妻》里的男女主人公的确遇到了一些问题……他们都是驱魔专家,但因为这个身份的特殊,以及不想引起伴侣的恐慌,甚至当自己是骗子,他们并没有坦白过自己的身份。
而一个谎撒下,就要用更多的谎言去弥补,到处充斥着谎言让他们的婚姻岌岌可危。从这一点来说,《驱魔夫妻》和《史密斯夫妇》的核心设定之一的确是一样的——不过丽莲肯定不会写两个人对抗追杀,然后杀穿背后的公司这种情节就是了。
先不说丽莲一直认为那些情节就是《史密斯夫妇》的‘狗尾续貂’,就算认可那些情节,放在《驱魔夫妻》里也不适合。毕竟杀手特工们以现代公司的方式组织在一起还算融洽,可驱魔师也是那一套,氛围上就不对,恐怖小说的气质都要掉光了。
驱魔师还是需要神秘一些、前现代一些。
‘咔哒——咔哒——咔咔——哒哒——’
清脆的敲击声中,丽莲一点一点敲下自己第一篇长篇小说的开头,这是一个暂定名为《驱魔夫妻》的故事。
当丽莲确定了写什么故事之后,进度就推得很快了。她只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就确定了小说的大纲,还去查了足够的资料——在这部小说中,男女主人公都是驱魔师,男主人公算是因为‘后天经历’自学成才的自由派。女主人公则是家学渊源,理论拉满的学院派。
驱魔师的故事虽然是虚构,但也不能瞎编,一般都是从现实中提取怪物和驱魔手段的要素。就像《哈利波特》是奇幻故事,里面出现的神奇动物、植物等,不也是来自于世界各地的传说?就连咒语都是有依据的。
这种现实中有基础的东西掺进非现实的作品里,是能极大增加作品真实感的。真真假假,更能代入,还能增加作品的质感。
这个年代没有网络,丽莲没办法一键搜索找资料。不过好在她要找的资料不冷门,欧美还挺喜欢研究那些的。而且也不会零散分布,基本上找十来本专著就差不多,图书馆两趟就搞定……所以她才能一个礼拜结束准备工作。
而准备工作一完成,丽莲就进入了正式写作阶段。这时不同于最初写《祭品》、《青春泉》,都是手写,新书她决定用打字机完成——其实之前写《午夜秀》的时候丽莲就后悔手写了,总计60000词啊!虽然是一段时间内写成,每天写的也不是那么多,但手指真的快起茧子了!
新作是长篇小说,要比之前词数最多的《午夜秀》都多得多。丽莲预估是13万词到15万词的样子,嗯,以英语作品来说是比较适中的词数。类比的话,《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是107253个单词,《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则是190637个单词,她的新小说就介于二者之间。
这么多单词,还要手写,那太难了!
打字机完成就要有打字机,于是丽莲自己买了一台机械打字机,在家写作时用。而在费比安出版社上班时,就蹭出版社的电动打字机。相比起机械打字机,电动打字机是‘触及式’的,按键会灵敏轻巧很多,不那么累手指。
丽莲的使用感受上来说,很接近后世的键盘了(虽然还是连普通键盘都比不上)。
机械打字机不用插电,大概是大众印象中的打字机样子?纯机械带动,就是按键带动控制杆,控制杆又弹出字模,印到色带上,最终纸上留字(色带类似复写纸,只是做得和彩带一样,方便打字机安装使用)。
机械打字机说起来更有工业设计美,特别符合后世流行的所谓‘蒸汽朋克美学’。但如果长时间使用,还是电动打字机更有效率、使用体验更好。后者唯一的问题倒不是很多人说的不方便携带,毕竟机械打字机也不方便携带,只有特化缩小过的袖珍款才能带着走,可袖珍款的使用体验就更差了。
电动打字机唯一的问题是贵!没贵到丽莲买不起的程度,但买一台肯定会心疼。所以她最后买了一台机械打字机,花了快一百块——以机械打字机来说,这个价格可不便宜,更何况她买的其实是二手货。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她尽量选了优质好用的……
反正白天可以用出版社的电动打字机,回家后一般是修改、整理白天的稿件,偶尔才会用机械打字机打字,这样也不会太累。
就在这样白天带薪干写作副业(?),晚上校对修改稿件的日子里,丽莲的日子过得飞快。不注意的时候,冬天就过去了,4月到来,明媚的春光照耀纽约。这是个适合户外活动的季节,连带着大都市里的男男女女都春心萌动起来,丽莲在费比安出版社也发现多了很多出游的邀请。
“……是楼上‘韦斯特莱克地产’的邀请,周末去看棒球赛,然后吃个饭什么的。”费比安出版社的办公室里,最爱占小便宜的姑娘布兰达,询问速记池里的未婚女孩们周末有无安排(就是那个给丽莲和卡洛琳推荐避孕药的布兰达!)。
为了增加吸引力,她还招徕生意一般鼓动:“都是很不错的小伙儿,你们知道的吧?虽然只是个中小型地产公司,但来的都会是管理层。我听说,他们开发的那片,即使在比较远的郊区,一栋房子也至少要3万块呢!”
“那不是远郊吗?那儿现在也这么贵了?”有女孩儿觉得不可思议。
“因为是很棒的社区,有一定门槛。”布兰达笑着说。
丽莲在一旁默默喝茶不说话,说实话,她是觉得这年头纽约,或者说整个美国重要城市的房价都很便宜,便宜得不可思议的——大概是她对房价的认知已经被几十年后世界各地的情况扭曲了,以至于会觉得这年头房价‘平易近人’?
纽约郊区可以3万美金买下一栋房子,而且是在很不错的社区里。考虑到这年头纽约的最低时薪是1美元,也就是说,一个只要有全职工作、每周按最低薪水拿也有35美金的人,只要十几年不吃不喝就能攒出一栋好社区房子的钱?
这是什么梦里才有的好事!?这可是纽约!?
不过,与其说是当下的房子便宜,不如说是此时房屋很平均。纽约的房价当然会比不知名小城市的贵,但贵不了太多——当下,美国全国新建住宅的平均价是两万出头每栋,这样一比,纽约远郊好社区的房子,居然只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0%!这对吗?
这也不是纽约的房价控制得好,比如丽莲最近在售房广告上看到的,出了名富裕的马里兰州,知名富人区的高档住宅,平均售价也不过四五万美金。甚至其中最奢华,也是最贵的房子,也才卖10万美金左右……虽说这在1960年也堪称巨款,但富裕州富人区的顶价豪宅,就这?
当然,这应该和这年头的房子也相对‘朴素’有关?除了全国级别的大富豪,好像一般富豪的房子和中产阶级的房子也没有本质不同?最多就是大一些,房间多几个,房子外的草坪也更大更漂亮……除此之外就没了。
他们总体而言是同一个档次的商品。
呵呵,如果是几十年后的美国富豪,即使只是一般富豪,他们的宅邸也轻易能占地一两千平方米。宽阔的草坪上会有网球场,户外泳池也是标配。房子主体则动辄三四层,内部挑高阔气,让人联想到旧时代贵族的庄园宅邸。
几十年间的生产力发展似乎也体现在了建筑业上?那种历史书、影视剧里的住宅,即使在1960年的美国,也只有极少数人能实现。但在未来,虽然依旧离多数人的生活遥远,但已经要常见不少了。
不过,房子的价格主要由房子本身来决定,这在丽莲看来也挺反直觉的!难道不是土地价格占大头,尤其是在一些大城市周边?
“真不错啊,真希望未来我能搬进那样的社区,那种郊区大房子。”有一个速记池女孩儿忍不住说道。
布兰达轻松地说:“这没什么难的,只要你能拿下‘韦斯特莱克地产’随便哪个管理层……周末去看棒球,算你一个怎么样?”
之前说话的速记池女孩点头答应后,布兰达就看向了丽莲:“亲爱的,你呢?你愿意去吗……希望你别介意,是有人让我问的,那个‘韦斯特莱克地产’的老板。说实话,我甚至怀疑这次的活动,是他为了你特意组织的。”
布兰达露出了一丝嫉妒的神色——丽莲刚来费比安出版社时,布兰达是有未婚夫的,还马上就要结婚了。但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最新消息是她和未婚夫解除了婚约。
有时候布兰达会觉得很不公平,她认为丽莲就是长得美,所以一切都唾手可得。
她看了看丽莲心情复杂,然后像是想到了什么,有些漫不经心地‘提醒’她:“亲爱的,上次你可是放弃了一个好机会!当时那位‘韦斯特莱克地产’的老板简直没法把眼睛从你身上移开……甚至不需要你做别的,只要能和他约会,你很快就能嫁入豪门了。”
丽莲心说,你知道什么,我早就‘嫁入豪门’了,首富的那个豪门呢!现在都离了!
不过这其实也不是关键,丽莲想也不想就拒绝了这次的活动,并有些冷淡地说:“啊,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这样想,我从没想过和他约会。不只是因为我对他没兴趣,更重要的是,那还是一个已婚男人……真糟糕,不是吗?”
是的,这才是丽莲觉得荒唐,而且难以理解布兰达脑回路的关键……嗯,面对一个有妇之夫的‘撩骚’,她躲都躲不及了,居然有人认为她应该接受?
她不是不知道这个时代、这个国家,很多人不在乎这些,但她以为她过往表现出来的一面,足够让认识她的人知道,她不是那样的人。
这个时候,速记池头儿,已婚的玛丽·艾格尼丝忍不住笑了起来:“天呐!丽莲,你的道德水准之高,足以让这个国家的道德表率汗颜!”
丽莲和玛丽·艾格尼丝的关系普通,对方虽然很有能力,性格也很不错,但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有的时候很难说,她们就是不大来电?
玛丽·艾格尼丝的道德感也是办公室里数一数二的高,从这一点来说,丽莲和她差不多——这大概是对方这个时候插话的主要原因,她也看不惯布兰达牵这个头儿。只是不算丽莲这里,其他就是普通的联谊,也不能开口说什么。
丽莲没说什么,但跟着笑了笑,这就是拒绝了布兰达(实际是拒绝了那位房地产老板,毕竟是他让布兰达一定邀请丽莲的),不会去看棒球的意思。
之后大概过了没几天,一天的写稿和工作后,丽莲下班,和卡洛琳以及另一个女同事一起乘电梯离开写字楼。就看到一辆漂亮的凯迪拉克敞篷车停在写字楼正对面,布兰达正拉开车门坐下,和驾驶席上的车主十分亲密。
“哈,是那个婊子?”和丽莲、卡洛琳一起的女同事显然知道些什么,在她们一旁发出了厌恶的声音:“说老实话,真不想看那个婊子得意……为此,我宁愿丽莲你和楼上那位阔佬约会!布兰达不知道怎么做到的,居然被她干成了……哦!她总是那么矫揉造作,矫揉造作得令我恶心……”
丽莲不知道自己专心写作的日子里发生了这么多事,前几天还在‘劝’他和那位房地产商约会的布兰达,转头就自己上了?当然,这些都是她的自由,但问题是那位房地产商是有妇之夫啊!
“我记得,他是有老婆的?”丽莲不知道说什么好。
和她们一起下班,看起来似乎是很敌视布兰达的女同事,似乎对布兰达的心态很复杂。好像有些看不起对方这样做,同时又有点儿嫉妒布兰达。她听丽莲这样说,才收回来原本盯着布兰达的眼睛,不是很在意的样子。
“哦,那不是很重要,只是一个约会,不是吗?而且我们是自由的,结婚了可以离婚。”
丽莲还能说什么呢?对卡洛琳点点头,准备招手叫出租车。今天实在有点儿累了,不想和平常一样搭公交车。而就在这时,那辆漂亮的凯迪拉克却在掉了个头后停在了她面前。
“富尼叶小姐,日安!”开车的男士摘下帽子向丽莲打招呼。他看起来大概三十出头,一头黑发梳得油光锃亮,皮肤是小麦色的,显示出经常进行户外活动的特征。但因为处处考究,这又让他和户外劳工区别开了(丽莲好像总是见到这种男人?)。
他就是那位‘韦斯特莱克地产’的老板,因为这家地产公司的办公室就在费比安出版社楼上,半年多以来丽莲总有和他碰上的时候。有时是搭乘了同一部电梯,有时则是在附近同一家餐厅吃午餐(丽莲也不是每天都自带午饭的)……
然后有一次他就突然要约丽莲,丽莲觉得很荒谬就拒绝了。之后丽莲才从办公室里,消息灵通的姑娘那儿知道,那个约她的男人是有妇之夫,这就更觉得不可理喻了。对方再约她,别说答应了,连好脸色都欠奉送,拒绝起来很直接。
“日安。”面对对方的问好,丽莲也是一句‘日安’,然后就冷淡地移开视线。这时候一辆出租车驶过,她就招了招手,示意停车。
“嘿!小姐,你不能这样对我,实在太失礼了!”丽莲的彻底无视让这个开凯迪拉克的阔佬恼羞成怒,他又想起来半个月前的事……当时他想非礼丽莲,然后丽莲的巴掌就直接呼在他的脸上了……
总之他现在有些下不来台,已经打开车门、站起身了,似乎要拉扯丽莲。
丽莲拉开出租车门,毫不畏惧地看向他:“不,我可以这样对您,先生。‘失礼’?您没资格说这话儿,要说不尊重人是您先开始的……您既然没把我当作平等对待的人,那我这样对您就连平等报复都不算了。”
说着,丽莲坐进出租车、关上车门、让司机开车,一气呵成!
这件事让丽莲记了挺久,虽然她经常遇见脑回路难以理解的男性(不是她运气差,而是1960年的美国,大多数男人的脑回路本来就是她受不了的),但会表现得如那位那样没风度,那还是少见。因为这个,她带着初稿完成的《驱魔夫妻》去见保罗时,还和他抱怨呢!
“啊……现在的年轻人……”保罗似乎也觉得这不可理喻,但他其实很清楚男人是什么东西,所以连惊讶都没有,也不说什么。只是随口嘟囔了一句,然后就接过了丽莲递过来的稿件。
“说实话,你比我想的更有效率!虽说看你之前就知道,不是拖沓的类型,但是……不算事前准备,只用了3个月?”保罗摸了摸稿件封面,回忆了一下丽莲动笔的日期。
其实以《驱魔夫妻》的篇幅,不算事前准备,3个月写完不算夸张。作家这个行业,向来是拖延症和快枪手并存的。有人能够一个故事写十几年,也有人只要十几天——甚至,前者不一定质量好,后者不一定质量差!
不过,极端情况没什么参考意义,不管怎么说,一个长篇故事3个月写完,怎么都算快了!
“的确很顺利。”丽莲回忆着这三个月的写作历程,点了点头为保罗形容:“因为是自己也觉得有趣的故事?这三个月一直保持着强烈的兴趣,没有厌烦这份工、想要偷懒休息的时刻。而且我有一种感觉,不是我在写,而是笔下的角色拽住了笔……”
“哦!我清楚那种感觉!有很多作者为我描述过。”保罗作为曾经的编辑,后来的文学代理人,深入打过交道的作家不少,当然也知道这种情况。
同时他还了解,出现这类情况,要么就是作者失控了,失去了对自己作品的掌控。要么就是故事角色太成功,作者本身也太投入了,而这一般是佳作的‘前奏’!
保罗希望是后者,而且直觉也是后者。因为丽莲的状态,实在不像是个对自己作品失去掌控的作者……保罗见过太多作者了,对这些是有自己一套分析的。
抱着这样的希望与直觉,保罗开始读《驱魔夫妻》的开头部分。开头部分使用的是电影里常用的蒙太奇手法,两个场景不断来回交叉。一边是妻子在见心理医生,另一边是丈夫在和自己的一个朋友倾诉。
丽莲没有按照《史密斯夫妇》的做法,让夫妻一起去见心理医生做咨询。因为在此时几乎没有丈夫会因为婚姻不顺去见心理医生,倒是妻子见心理医生越来越常见——话说,这种通过与心理医生对话引出前情和后事的做法,也不是《史密斯夫妇》才有的,电影里很早就有这个了。
比如丽莲就看过1964年的一部老片《旺夫魔女》,整个故事都是女主角在对心理医生叙述自己的故事。由她的叙述闪回到真实故事,每段之后还有女主角和医生的对话……丽莲甚至不清楚,有没有比《旺夫魔女》更早的,她猜应该是有的。
现在,在《驱魔夫妻》的故事里以此开场,效果很好,保罗很快了解到了足够的信息——或许妻子对心理医生有所隐瞒,丈夫也没有对朋友说出全部,但因为是对‘外人’的主动倾诉,他们其实也没有说谎。
而且从他们的闪烁其词的样子来看,这对夫妻的秘密也不会是普通夫妻常见的那些……
“一对看起来很幸福的夫妻,但他们的婚姻似乎走到了一个很艰难的时期。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不再相爱,如果是这个原因,他们就不会尝试去解决问题……见心理医生、寻求朋友的建议。不过他们的确有不协调的地方,这似乎成了他们的阻碍。”
读了几页后,保罗有经验地点评道。
而他说的也没错,《驱魔夫妻》里的男女主人公的确遇到了一些问题……他们都是驱魔专家,但因为这个身份的特殊,以及不想引起伴侣的恐慌,甚至当自己是骗子,他们并没有坦白过自己的身份。
而一个谎撒下,就要用更多的谎言去弥补,到处充斥着谎言让他们的婚姻岌岌可危。从这一点来说,《驱魔夫妻》和《史密斯夫妇》的核心设定之一的确是一样的——不过丽莲肯定不会写两个人对抗追杀,然后杀穿背后的公司这种情节就是了。
先不说丽莲一直认为那些情节就是《史密斯夫妇》的‘狗尾续貂’,就算认可那些情节,放在《驱魔夫妻》里也不适合。毕竟杀手特工们以现代公司的方式组织在一起还算融洽,可驱魔师也是那一套,氛围上就不对,恐怖小说的气质都要掉光了。
驱魔师还是需要神秘一些、前现代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