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初出茅庐(10)
第37章 初出茅庐(10)
丽莲的写作能力在最近半年多里进步迅速,在写《祭品》时还很青涩,靠的是自己摸索、模仿。到之后进入费比安出版社,跟在埃文斯先生身边,得到了比较系统学习、训练的机会,《青春泉》算是那之后进步巨大后的产物。
起点越低越容易进步,所以从《祭品》到《青春泉》的差距真的很大。
保罗明白丽莲也不可能一直保持那种高速进步,而且一篇作品的呈现有时还有意外因素——如果作者本人水平高就作品好,那就不会有作家们的起起伏伏了。
所以,他和丽莲在华盛顿广场为她的新作品见面时,他虽然抱有期待,却并没有定特别高的要求。
“……两个人,外摆座位。”保罗向侍应生示意,然后就坐到了这家咖啡馆的户外座位。现在虽然是冬天,但今天天气晴朗无风,适宜在温暖的阳光下喝杯咖啡,看华盛顿广场上的艺人卖艺、活动家演讲。
华盛顿广场位于丽莲居住的格林威治村,保罗和她约在这里见面就有这个原因。这个广场不算大,但景观很好,也是格林威治村的‘活动中心’之一,在此时经常能见到各种集会在此举行。
丽莲在背向咖啡馆,面向广场的位置,就能看到广场西南角的成排的国际象棋桌。这里是曼哈顿很多国际象棋爱好者的聚集地,业余棋手,甚至能以棋赛为生的人,不少都会来这里和人切磋棋艺。这个时候人就不少了,偶尔一局棋结束时的欢呼声,广场对面、丽莲他们坐下的这家咖啡馆都能听到。
嗯,之所以会有这么大的欢呼声,大概是因为他们赌棋了?这里赌棋也很常见,一般是1到3美元一注。
在听到一群赌棋者的欢呼后,丽莲又把视线挪了挪,就看到了西北角的‘厄尔旅馆’。这家半个多世纪以前开业的旅馆,在当时或许平平无奇,住的都是穷艺术家。但在此时,已经如雷贯耳,即使旅馆本身这期间变化不大。
主要是这家旅馆有着相当豪华的住客名单,海明威、迪兰·托马斯与妻子卡特琳……未来还会有鲍勃·迪伦、琼·贝兹、芭芭拉·史翠珊等等。
看起来很厉害?然而丽莲根本没想过因此入住厄尔旅馆‘圣地巡礼’。这不是因为花钱,而是60年代的纽约曼哈顿,所谓‘圣地’也太多了!只要是老店,基本都曾或者未来会出现在一些小说、电影、美剧的经典场景中,又或者和一些名人扯上关系。
主要是,很长时间里,纽约都是美国的文化重镇,这里的一切当然也会留下文化印记。然后随着美国的霸权形成输出到全世界——世界其他国家的居民,可能都不了解自己国家的绝大多数城市,但对纽约却能有相对具体的印象。
纽约在文娱作品里出现太多次了!自由女神像、帝国大厦、中央公园、布鲁克林大桥……谁不知道呢?
实际上,‘圣地巡礼’的话,丽莲现在住的格林威治村整个就是个大大的圣地!
别看格林威治村是个‘村’,好像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这里可是纽约的文艺青年聚集地——此时的纽约曼哈顿,除了北面的哈勒姆是黑人聚居区,从南到北就是下城区、中城区、上城区。
其中上城区对后世的普通华夏人或许比较有名,得益于《绯闻女孩》这部美剧,‘上东区’真的是如雷贯耳。而实际上,上东区只是上城区的组成部分,基本上城区就是以上东区和上西区为主体的。
整个上城区都可以看作是‘富人区’,与之相对的下城区却不能看作是贫民窟。毕竟都在曼哈顿岛上了,纵使美国贫富差距再严重,也不至于在这样的精华地区弄出贫民窟来。不过下城区确实住了很多‘精英’以外的人,其中塑造了下城气质的是一帮文艺工作者。
说实话,之前丽莲刚来纽约,住在巴比松大饭店、工作在费比安出版社,活动范围基本局限于上城区,最多跑跑中城区时,还真的觉得1960年的美国和几十年后差别不小。相比起2025年,这时的生活方式、人们的面貌倒是更接近1925年。
虽然从时间数字来说,1960本来就更近1925,但这两个年份之间隔的可是二战啊!要知道第二次世界大战深刻地改变了世界,这一点可不是说说的!战前战后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文化审美等都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呢!
所以身处1960年,却觉得和1925年差不多,本来就是不正常的。但当时的丽莲没有深究这个问题,只当是六十年代中期开始的‘青春风暴’太厉害,战后一代们开始推翻上一辈,这才改变了美国的面貌,一下从近代世界进入现代世界。
后来丽莲搬到了格林威治村,看多了下城面貌,才知道自己错了。虽然战后婴儿潮一代的确是关键,但纽约并不是完全停留在了战前时代,至少下城区不是。
或许有钱人就是保守吧,所以上城区作为‘富人区’才会一如往昔。
以最容易被观察到的着装为例,上城区的男男女女讲究的还是战前上流社会不同场合穿对应衣服那一套。而且衣服基本都是成套的,配套鞋帽、包包等也有严格的搭配守则,甚至就是和服装一起生产出来的成套产品。
这样是精致得体了,但也确实无聊又压抑——站在几十年后人们的角度看这个时代上城区那些套装,是会觉得漂亮优雅。但身处其中,穿衣服条条框框那么多,且是几十年如一日都这样,而不只是通过影视剧‘看’,大概会身心俱疲吧?审美上腻了的同时,穿的舒适也别想了。
上城区是这样,下城区又是另一幅面貌。
下城区的穿衣是非常‘自由’的,白天穿着睡衣出门也不会有人多看一眼——这种事在几十年后都有的地方都做不到,但在此时的曼哈顿下城区就是这样!
当然,下城区的穿着重点也不是白天穿睡衣这种,重点是下城区,尤其是格林威治村汇聚了纽约几乎所有的诗人、剧作家、民谣歌手、左翼人士、戏剧演员……总结来说,就是文艺界的绝大部分成员(是的,这年头左翼才是文艺界的主力军,而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左翼就是在文艺上更有创作力,世界各个国家都是),大家是有意反主流、反审美的。
反主流、反审美,就刻意拒绝了时尚!而此时的时尚是什么样子的?大概就是上城区上流社会的样子,也是时尚杂志里的样子——此时的时尚杂志,就是提供给上流社会的,而且是上流社会里的成年女性,连青少年服饰都没有。
而几十年后的时尚虽然也受时尚杂志影响,且这些杂志里出现的依旧是是价值昂贵的大牌服装,但先不说大牌服装的风格也很多变,丽莲上辈子那时候有的大牌甚至都融入街头风了。就说工业大发展之下,大家选择相似成衣、低成本模仿,也让普通人追赶时尚变得简单了。
再者,时尚杂志那时候也不是时尚的核心了,‘自媒体’时代,草根时尚太多了。
所以,此时的格林威治村在文艺界人士的影响下(部分也是因为这里其他居民经济条件有限),本地居民身上基本就是各种工作服,工作服以外,大家穿毛衣、运动服、牛仔裤等。至于服装成套?那是不存在的,大家都按照直觉随便搭。
这样是不是很熟悉?就是丽莲上辈子时的样子啊!只能说‘时尚’真的很奇妙,大家一开始是为了反主流、反套路,追求自我、自由,这才刻意拒绝时尚的。但随着这一理念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这就成了新的时尚了。
再然后就是下一代人重复这条路去反对……这样也难怪过一些年时尚就会转回来,那时候看几十年前上上代的时尚,还会觉得格外迷人。
思考着下城区风格,丽莲发了一会儿呆。直到她和保罗的咖啡被送上,保罗主动问起了《午夜秀》,她才回过神来,从包里拿出了写好的稿子。
保罗摸了摸文稿,觉得比上次《青春泉》厚了很多:“故事比上次更长了,对吗?这是个好兆头,说不定你下部作品就是长篇小说了。这很好,你并不是纯文学作家,商业写作当然还是要以长篇小说为目标。”
《午夜秀》大概有60000词的样子,标准的中篇小说了——上次的《青春泉》是30000词左右,而中篇小说的标准是30000词到100000词。从这一点来说,《青春泉》说是中篇小说还有点勉强,只能含糊地说是中短篇。
“如果《午夜秀》的读者反响好的话,说不定呢……”丽莲没有给出肯定回答,但她确实有意下次开始尝试长篇小说。
毕竟就像保罗说的那样,商业写作还是长篇小说为王啊!中短篇小说除非是出合集,不然就是赚一次性稿费。长篇小说就不同了,受欢迎就能出单行本,就能收版税了!
“呵呵,那就希望这篇《午夜秀》足够优秀了,那样我也能更早从你身上赚到钱。”作为文学代理人,保罗是不忌说出这样的话的。他知道自己合作的作家也能够理解,只会将其当作一种来自他的期待。
说完这话,保罗就低下头开始读《午夜秀》的稿子。丽莲则是在冬日午后温暖的阳光下享受咖啡和曲奇饼干,还能听到不远处的卖唱艺人自弹自唱呢!
保罗确实没有给丽莲的新作品定特别高的目标,说不定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读到时才特别惊喜——《午夜秀》不差!
不,何止是不差,实在是好极了!从《青春泉》到《午夜秀》的进步,感觉可不比当初从《祭品》到《青春泉》的进步少!
如果说《青春泉》是一个经过了不少铺垫,还结合了解密的恐怖故事,高潮只有一次,就是在最后部分。那《午夜秀》就要炫技得多了,在这个故事里,丽莲放开了写,完全展现出了她善于场面描写、制造紧张气氛的优势!整个故事里,高能场景一个接一个,高潮当然也是一波接一波的。
从一开始,保罗就被《午夜秀》这个故事吸引了——这个故事很好地和当下越来越成为大众生活中心的电视节目联系了起来,这很新奇,同时因为和生活结合紧密,就特别容易感受到了对应的恐惧。
要知道,过去十年间,电视机覆盖率由不到10%,到现在超过90%。这个时候的电视节目或许没有几十年后那么成熟,但种类其实已经很丰富了。所以,在《午夜秀》的故事里,出现一档名为《午夜秀》的节目是很容易被理解的。
《午夜秀》由几个年轻人的聚会讲起,他们聚集在电视机前,不断调台,就为了找一个特殊节目——这算是流行在年轻人中的‘都市传说’?不知道谁提起的,说是有朋友在午夜时发现了一个特别刺激的节目,这档节目专门在午夜时分播出惊悚鬼片。
这个年代连录像带都没有,找资源是很难的。电影院放映期一过,又不是出名的电影,电视上也不播的话,几乎就没可能看到了。所以对喜欢这个题材的观众来说,有一档节目专门在午夜播出惊悚鬼片,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故事里,不断调台的年轻人并没有在午夜时分找到《午夜秀》节目,就以为传闻是假的(故事在这里,气氛非常紧张,因为不安的氛围塑造出来了,所以当《午夜秀》的节目没被找到,读者角度是松一口气的)。
然而时间到了第二晚,只有主角一个人的时候,他出于无聊,又随手尝试了午夜调台,在一声异常又干瘪低沉的‘滋滋’后,居然真的跳出来了一个从未见过的深夜节目!
节目主持人欢乐地念了一段广告后,直截了当地进入了今天的观影时间——口播不太长,也没有播放电视广告,这让主角挺满意的。要知道这个时候这类节目,总是会在节目开始之前不厌其烦地播广告,让人烦不胜烦。
这时的主角不知道,这就是噩梦开始!
其实《午夜秀》的设定很简单,几十年后也很常见,通过都市传说引出,然后午夜时分以一定方式才能打开的频道/电台/网址……见到的人都会牵扯进去。事件的可怕之处在于逃避不了,无论怎样挣扎,最终都会走上那条路,甚至中途心灵会先一步崩溃。
整个《午夜秀》最为冲击性的场景大概是‘午夜秀’电影里,恐怖故事的角色挣扎着、一点点往外钻……借鉴的是《午夜凶铃》。没办法,那实在是太典了,堪称一代人的童年噩梦,也是丽莲上辈子的童年噩梦。
保罗看到故事最后,主角死亡,上了当地新闻报纸,说是最近活动的连环杀手做的?然后是主角的一个远房亲戚,谈及了主角的死亡,仿佛这是一个猎奇故事,是和朋友吹牛的谈资。再然后,有人提起了‘午夜秀’……仿佛预示着‘午夜秀’还要不断上演。
“难以置信的故事!”保罗忍不住抽出手帕擦了擦额头的冷汗。虽然阳光明媚的午后足够温暖,但能够在纽约的冬天出汗,也只能是故事带来的惊吓了。
“这是我在今年读过的最好的故事,除了它只是个中篇故事,其他都是最佳……尊敬的女士,您真擅长让我们代入主角视角,我完全投入进去了,然后根本不能动弹。有那么一刻我甚至忘了我不是主角,我可以呼吸。”保罗开玩笑说道,一副满意极了的样子。
“……场景的刻画依旧让人印象深刻,嗯,该怎么说呢,对了,你的故事总有一种电影才有的画面感。我猜,如果你去做电影编剧也会大有前途,只是小说而已,导演就可以直接对照着画分镜了。”保罗还一不小心猜到了部分真相。
丽莲总不能说自己上辈子确实是学相关专业的,志愿也的确是编剧,只能似是而非地摊开手:“我的确对成为编剧很感兴趣,但,但没人会想要一个没有作品、没有名气的女性编剧的,除非我愿意给人当枪手。”
“所以还是先写小说吧,那样说不定有人会愿意改编我的小说拍电影,到时就有机会干编剧这份工了。”
保罗想想此时女性编剧的少见与步履维艰,赞同丽莲的话。也没有就此说太多,而是接着和丽莲谈起了《午夜秀》这个故事的修改方向。总的来说需要修改的地方不多,毕竟保罗一直以来就不赞成过度改稿,认为过度改稿很可能损伤初始版本那种粗砺又一气呵成的气质。
但总有一些部分是‘技术问题’,修改明显更好。这方面他经验丰富,指导丽莲信手拈来。丽莲将保罗的修改建议记在专门的小本子上,准备参考这些建议回去改稿。
她现在写作的热情空前高涨,居然一个礼拜不到就改出来了——这一方面是因为,她在写作上得到的反馈非常正面,不由自主地想要做的更好,并期待接下来的事。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钱,她需要钱……这很不文艺,却是事实。
艺术家最棒的作品都是在穷困潦倒的时候完成的,果然是真理啊!
丽莲现在不只是要攒读大学的费用和第一桶金,还因为离婚诉讼而钱包出血,不能借《午夜秀》狠狠回一波血的话,压力就要上来了。
所以她赶在了圣诞节前完成了《午夜秀》的修改,并且把它送到了埃文斯先生的案头——上次《青春泉》在《阿瓦隆》杂志上连载效果不错,稿费也很及时,丽莲没理由不优先考虑在《阿瓦隆》上登载自己的作品。
而《午夜秀》的质量摆在那里,埃文斯先生审稿之后大加赞赏,当然是笑纳了!准备在圣诞后新一期的《阿瓦隆》上连载。至于稿费,他给保罗先生打了个电话,谈到了4美分一个词,比上次更多了,丽莲大概可以凭《午夜秀》拿到2400美元左右。
这已经算是一笔巨款,丽莲也深感自己没有选错行啊!自己果然是吃这碗饭的。也是受这笔稿费的激励,她做圣诞购物的时候都大方了不少——虽然这笔稿费要到手还要等连载开始,还不是一次性到手,另外,保罗作为文学代理人也要拿分成。
丽莲的写作能力在最近半年多里进步迅速,在写《祭品》时还很青涩,靠的是自己摸索、模仿。到之后进入费比安出版社,跟在埃文斯先生身边,得到了比较系统学习、训练的机会,《青春泉》算是那之后进步巨大后的产物。
起点越低越容易进步,所以从《祭品》到《青春泉》的差距真的很大。
保罗明白丽莲也不可能一直保持那种高速进步,而且一篇作品的呈现有时还有意外因素——如果作者本人水平高就作品好,那就不会有作家们的起起伏伏了。
所以,他和丽莲在华盛顿广场为她的新作品见面时,他虽然抱有期待,却并没有定特别高的要求。
“……两个人,外摆座位。”保罗向侍应生示意,然后就坐到了这家咖啡馆的户外座位。现在虽然是冬天,但今天天气晴朗无风,适宜在温暖的阳光下喝杯咖啡,看华盛顿广场上的艺人卖艺、活动家演讲。
华盛顿广场位于丽莲居住的格林威治村,保罗和她约在这里见面就有这个原因。这个广场不算大,但景观很好,也是格林威治村的‘活动中心’之一,在此时经常能见到各种集会在此举行。
丽莲在背向咖啡馆,面向广场的位置,就能看到广场西南角的成排的国际象棋桌。这里是曼哈顿很多国际象棋爱好者的聚集地,业余棋手,甚至能以棋赛为生的人,不少都会来这里和人切磋棋艺。这个时候人就不少了,偶尔一局棋结束时的欢呼声,广场对面、丽莲他们坐下的这家咖啡馆都能听到。
嗯,之所以会有这么大的欢呼声,大概是因为他们赌棋了?这里赌棋也很常见,一般是1到3美元一注。
在听到一群赌棋者的欢呼后,丽莲又把视线挪了挪,就看到了西北角的‘厄尔旅馆’。这家半个多世纪以前开业的旅馆,在当时或许平平无奇,住的都是穷艺术家。但在此时,已经如雷贯耳,即使旅馆本身这期间变化不大。
主要是这家旅馆有着相当豪华的住客名单,海明威、迪兰·托马斯与妻子卡特琳……未来还会有鲍勃·迪伦、琼·贝兹、芭芭拉·史翠珊等等。
看起来很厉害?然而丽莲根本没想过因此入住厄尔旅馆‘圣地巡礼’。这不是因为花钱,而是60年代的纽约曼哈顿,所谓‘圣地’也太多了!只要是老店,基本都曾或者未来会出现在一些小说、电影、美剧的经典场景中,又或者和一些名人扯上关系。
主要是,很长时间里,纽约都是美国的文化重镇,这里的一切当然也会留下文化印记。然后随着美国的霸权形成输出到全世界——世界其他国家的居民,可能都不了解自己国家的绝大多数城市,但对纽约却能有相对具体的印象。
纽约在文娱作品里出现太多次了!自由女神像、帝国大厦、中央公园、布鲁克林大桥……谁不知道呢?
实际上,‘圣地巡礼’的话,丽莲现在住的格林威治村整个就是个大大的圣地!
别看格林威治村是个‘村’,好像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这里可是纽约的文艺青年聚集地——此时的纽约曼哈顿,除了北面的哈勒姆是黑人聚居区,从南到北就是下城区、中城区、上城区。
其中上城区对后世的普通华夏人或许比较有名,得益于《绯闻女孩》这部美剧,‘上东区’真的是如雷贯耳。而实际上,上东区只是上城区的组成部分,基本上城区就是以上东区和上西区为主体的。
整个上城区都可以看作是‘富人区’,与之相对的下城区却不能看作是贫民窟。毕竟都在曼哈顿岛上了,纵使美国贫富差距再严重,也不至于在这样的精华地区弄出贫民窟来。不过下城区确实住了很多‘精英’以外的人,其中塑造了下城气质的是一帮文艺工作者。
说实话,之前丽莲刚来纽约,住在巴比松大饭店、工作在费比安出版社,活动范围基本局限于上城区,最多跑跑中城区时,还真的觉得1960年的美国和几十年后差别不小。相比起2025年,这时的生活方式、人们的面貌倒是更接近1925年。
虽然从时间数字来说,1960本来就更近1925,但这两个年份之间隔的可是二战啊!要知道第二次世界大战深刻地改变了世界,这一点可不是说说的!战前战后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文化审美等都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呢!
所以身处1960年,却觉得和1925年差不多,本来就是不正常的。但当时的丽莲没有深究这个问题,只当是六十年代中期开始的‘青春风暴’太厉害,战后一代们开始推翻上一辈,这才改变了美国的面貌,一下从近代世界进入现代世界。
后来丽莲搬到了格林威治村,看多了下城面貌,才知道自己错了。虽然战后婴儿潮一代的确是关键,但纽约并不是完全停留在了战前时代,至少下城区不是。
或许有钱人就是保守吧,所以上城区作为‘富人区’才会一如往昔。
以最容易被观察到的着装为例,上城区的男男女女讲究的还是战前上流社会不同场合穿对应衣服那一套。而且衣服基本都是成套的,配套鞋帽、包包等也有严格的搭配守则,甚至就是和服装一起生产出来的成套产品。
这样是精致得体了,但也确实无聊又压抑——站在几十年后人们的角度看这个时代上城区那些套装,是会觉得漂亮优雅。但身处其中,穿衣服条条框框那么多,且是几十年如一日都这样,而不只是通过影视剧‘看’,大概会身心俱疲吧?审美上腻了的同时,穿的舒适也别想了。
上城区是这样,下城区又是另一幅面貌。
下城区的穿衣是非常‘自由’的,白天穿着睡衣出门也不会有人多看一眼——这种事在几十年后都有的地方都做不到,但在此时的曼哈顿下城区就是这样!
当然,下城区的穿着重点也不是白天穿睡衣这种,重点是下城区,尤其是格林威治村汇聚了纽约几乎所有的诗人、剧作家、民谣歌手、左翼人士、戏剧演员……总结来说,就是文艺界的绝大部分成员(是的,这年头左翼才是文艺界的主力军,而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左翼就是在文艺上更有创作力,世界各个国家都是),大家是有意反主流、反审美的。
反主流、反审美,就刻意拒绝了时尚!而此时的时尚是什么样子的?大概就是上城区上流社会的样子,也是时尚杂志里的样子——此时的时尚杂志,就是提供给上流社会的,而且是上流社会里的成年女性,连青少年服饰都没有。
而几十年后的时尚虽然也受时尚杂志影响,且这些杂志里出现的依旧是是价值昂贵的大牌服装,但先不说大牌服装的风格也很多变,丽莲上辈子那时候有的大牌甚至都融入街头风了。就说工业大发展之下,大家选择相似成衣、低成本模仿,也让普通人追赶时尚变得简单了。
再者,时尚杂志那时候也不是时尚的核心了,‘自媒体’时代,草根时尚太多了。
所以,此时的格林威治村在文艺界人士的影响下(部分也是因为这里其他居民经济条件有限),本地居民身上基本就是各种工作服,工作服以外,大家穿毛衣、运动服、牛仔裤等。至于服装成套?那是不存在的,大家都按照直觉随便搭。
这样是不是很熟悉?就是丽莲上辈子时的样子啊!只能说‘时尚’真的很奇妙,大家一开始是为了反主流、反套路,追求自我、自由,这才刻意拒绝时尚的。但随着这一理念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这就成了新的时尚了。
再然后就是下一代人重复这条路去反对……这样也难怪过一些年时尚就会转回来,那时候看几十年前上上代的时尚,还会觉得格外迷人。
思考着下城区风格,丽莲发了一会儿呆。直到她和保罗的咖啡被送上,保罗主动问起了《午夜秀》,她才回过神来,从包里拿出了写好的稿子。
保罗摸了摸文稿,觉得比上次《青春泉》厚了很多:“故事比上次更长了,对吗?这是个好兆头,说不定你下部作品就是长篇小说了。这很好,你并不是纯文学作家,商业写作当然还是要以长篇小说为目标。”
《午夜秀》大概有60000词的样子,标准的中篇小说了——上次的《青春泉》是30000词左右,而中篇小说的标准是30000词到100000词。从这一点来说,《青春泉》说是中篇小说还有点勉强,只能含糊地说是中短篇。
“如果《午夜秀》的读者反响好的话,说不定呢……”丽莲没有给出肯定回答,但她确实有意下次开始尝试长篇小说。
毕竟就像保罗说的那样,商业写作还是长篇小说为王啊!中短篇小说除非是出合集,不然就是赚一次性稿费。长篇小说就不同了,受欢迎就能出单行本,就能收版税了!
“呵呵,那就希望这篇《午夜秀》足够优秀了,那样我也能更早从你身上赚到钱。”作为文学代理人,保罗是不忌说出这样的话的。他知道自己合作的作家也能够理解,只会将其当作一种来自他的期待。
说完这话,保罗就低下头开始读《午夜秀》的稿子。丽莲则是在冬日午后温暖的阳光下享受咖啡和曲奇饼干,还能听到不远处的卖唱艺人自弹自唱呢!
保罗确实没有给丽莲的新作品定特别高的目标,说不定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读到时才特别惊喜——《午夜秀》不差!
不,何止是不差,实在是好极了!从《青春泉》到《午夜秀》的进步,感觉可不比当初从《祭品》到《青春泉》的进步少!
如果说《青春泉》是一个经过了不少铺垫,还结合了解密的恐怖故事,高潮只有一次,就是在最后部分。那《午夜秀》就要炫技得多了,在这个故事里,丽莲放开了写,完全展现出了她善于场面描写、制造紧张气氛的优势!整个故事里,高能场景一个接一个,高潮当然也是一波接一波的。
从一开始,保罗就被《午夜秀》这个故事吸引了——这个故事很好地和当下越来越成为大众生活中心的电视节目联系了起来,这很新奇,同时因为和生活结合紧密,就特别容易感受到了对应的恐惧。
要知道,过去十年间,电视机覆盖率由不到10%,到现在超过90%。这个时候的电视节目或许没有几十年后那么成熟,但种类其实已经很丰富了。所以,在《午夜秀》的故事里,出现一档名为《午夜秀》的节目是很容易被理解的。
《午夜秀》由几个年轻人的聚会讲起,他们聚集在电视机前,不断调台,就为了找一个特殊节目——这算是流行在年轻人中的‘都市传说’?不知道谁提起的,说是有朋友在午夜时发现了一个特别刺激的节目,这档节目专门在午夜时分播出惊悚鬼片。
这个年代连录像带都没有,找资源是很难的。电影院放映期一过,又不是出名的电影,电视上也不播的话,几乎就没可能看到了。所以对喜欢这个题材的观众来说,有一档节目专门在午夜播出惊悚鬼片,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故事里,不断调台的年轻人并没有在午夜时分找到《午夜秀》节目,就以为传闻是假的(故事在这里,气氛非常紧张,因为不安的氛围塑造出来了,所以当《午夜秀》的节目没被找到,读者角度是松一口气的)。
然而时间到了第二晚,只有主角一个人的时候,他出于无聊,又随手尝试了午夜调台,在一声异常又干瘪低沉的‘滋滋’后,居然真的跳出来了一个从未见过的深夜节目!
节目主持人欢乐地念了一段广告后,直截了当地进入了今天的观影时间——口播不太长,也没有播放电视广告,这让主角挺满意的。要知道这个时候这类节目,总是会在节目开始之前不厌其烦地播广告,让人烦不胜烦。
这时的主角不知道,这就是噩梦开始!
其实《午夜秀》的设定很简单,几十年后也很常见,通过都市传说引出,然后午夜时分以一定方式才能打开的频道/电台/网址……见到的人都会牵扯进去。事件的可怕之处在于逃避不了,无论怎样挣扎,最终都会走上那条路,甚至中途心灵会先一步崩溃。
整个《午夜秀》最为冲击性的场景大概是‘午夜秀’电影里,恐怖故事的角色挣扎着、一点点往外钻……借鉴的是《午夜凶铃》。没办法,那实在是太典了,堪称一代人的童年噩梦,也是丽莲上辈子的童年噩梦。
保罗看到故事最后,主角死亡,上了当地新闻报纸,说是最近活动的连环杀手做的?然后是主角的一个远房亲戚,谈及了主角的死亡,仿佛这是一个猎奇故事,是和朋友吹牛的谈资。再然后,有人提起了‘午夜秀’……仿佛预示着‘午夜秀’还要不断上演。
“难以置信的故事!”保罗忍不住抽出手帕擦了擦额头的冷汗。虽然阳光明媚的午后足够温暖,但能够在纽约的冬天出汗,也只能是故事带来的惊吓了。
“这是我在今年读过的最好的故事,除了它只是个中篇故事,其他都是最佳……尊敬的女士,您真擅长让我们代入主角视角,我完全投入进去了,然后根本不能动弹。有那么一刻我甚至忘了我不是主角,我可以呼吸。”保罗开玩笑说道,一副满意极了的样子。
“……场景的刻画依旧让人印象深刻,嗯,该怎么说呢,对了,你的故事总有一种电影才有的画面感。我猜,如果你去做电影编剧也会大有前途,只是小说而已,导演就可以直接对照着画分镜了。”保罗还一不小心猜到了部分真相。
丽莲总不能说自己上辈子确实是学相关专业的,志愿也的确是编剧,只能似是而非地摊开手:“我的确对成为编剧很感兴趣,但,但没人会想要一个没有作品、没有名气的女性编剧的,除非我愿意给人当枪手。”
“所以还是先写小说吧,那样说不定有人会愿意改编我的小说拍电影,到时就有机会干编剧这份工了。”
保罗想想此时女性编剧的少见与步履维艰,赞同丽莲的话。也没有就此说太多,而是接着和丽莲谈起了《午夜秀》这个故事的修改方向。总的来说需要修改的地方不多,毕竟保罗一直以来就不赞成过度改稿,认为过度改稿很可能损伤初始版本那种粗砺又一气呵成的气质。
但总有一些部分是‘技术问题’,修改明显更好。这方面他经验丰富,指导丽莲信手拈来。丽莲将保罗的修改建议记在专门的小本子上,准备参考这些建议回去改稿。
她现在写作的热情空前高涨,居然一个礼拜不到就改出来了——这一方面是因为,她在写作上得到的反馈非常正面,不由自主地想要做的更好,并期待接下来的事。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钱,她需要钱……这很不文艺,却是事实。
艺术家最棒的作品都是在穷困潦倒的时候完成的,果然是真理啊!
丽莲现在不只是要攒读大学的费用和第一桶金,还因为离婚诉讼而钱包出血,不能借《午夜秀》狠狠回一波血的话,压力就要上来了。
所以她赶在了圣诞节前完成了《午夜秀》的修改,并且把它送到了埃文斯先生的案头——上次《青春泉》在《阿瓦隆》杂志上连载效果不错,稿费也很及时,丽莲没理由不优先考虑在《阿瓦隆》上登载自己的作品。
而《午夜秀》的质量摆在那里,埃文斯先生审稿之后大加赞赏,当然是笑纳了!准备在圣诞后新一期的《阿瓦隆》上连载。至于稿费,他给保罗先生打了个电话,谈到了4美分一个词,比上次更多了,丽莲大概可以凭《午夜秀》拿到2400美元左右。
这已经算是一笔巨款,丽莲也深感自己没有选错行啊!自己果然是吃这碗饭的。也是受这笔稿费的激励,她做圣诞购物的时候都大方了不少——虽然这笔稿费要到手还要等连载开始,还不是一次性到手,另外,保罗作为文学代理人也要拿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