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初出茅庐(7)
第34章 初出茅庐(7)
美国人结婚的法律流程丽莲其实并不真的清楚。
这很正常,她这辈子才多大?也没有见过亲友走这个流程,一切相关事也就只有一个大致的概念而已。
至于上辈子,信息传播倒是很发达,想知道什么事都很容易,像是‘结婚’这种事,在美剧、美国电影里也出现很多次了。只是,电影电视剧往往不会触及到细节,或者触及到了,观众不会太在意,也就没有印象。
这导致了丽莲搞错了情况,她以为自己‘逃婚’了,而实际上她和克里斯托弗已经是合法夫妻了。当然,这不只是她单方面的错误认知,也有克里斯托弗的原因——谁让他在丽莲‘逃婚’后,还让牧师证婚人将签过字的‘结婚许可证’送到市政厅……这样,即使新郎新娘没有出现,也可以领到结婚证了。
美国人结婚的法律流程大致是分三步走的,即申请‘结婚许可证’,结婚仪式上在结婚许可证上签字,最后将签好字的结婚许可证交回市政厅并获得结婚证。
丽莲也大致知道这个,所以才觉得只走了前面两步的自己,没有真正结婚。而考虑到‘结婚许可证’是有时效的,一定时间内没有走完结婚流程就会自动失效,再想结婚就得重新去申请一张……她是真的认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
但她不清楚,交回结婚许可证并领取结婚证这最后一步并不需要新人亲自去,让证婚人递交也是ok的。
更没有想到的是,在她‘逃婚’的情况下,克里斯托弗居然会选择完成最后一步……
丽莲搞错情况并不能说是她没常识,很多真正的美国人也不一定清楚这些(尤其她还是在拉斯维加斯‘闪婚’的,更容易忽略一些事)。
比如美剧和好莱坞电影里一些在拉斯维加斯结婚的,好像角色自己也认为拉斯维加斯的婚姻不具备法律效力,至少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效力,解除起来很容易?然而事实上是,在拉斯维加斯结婚的效力和美国其他地区没什么不同。
之所以拉斯维加斯是‘结婚之都’,更多是因为很多设计都便于结婚。比如说市政厅对门就有教堂,市政厅领结婚许可证方便快捷,而且从早上8点到晚上12点都可以,教堂更是可以24小时一直开门……
但便于结婚不代表便于离婚或证明婚姻无效啊!
所以一些美剧和好莱坞电影里,也会出现拉斯维加斯结婚后,当事人自己都以为那是玩笑,回归正常生活后还不知道自己已婚。经过提醒才知道这件事,然后又慌慌张张开始想办法证明婚姻无效——实在没办法就离婚,不过大家还是优先考虑证明婚姻无效,这样会少一些财产分割的麻烦,也不会多一个‘离异’状态。
现在,经过克里斯托弗的解释,搞清楚这一切,知道自己是已婚状态,以为的‘前未婚夫’,其实是‘丈夫’后,丽莲只觉得脑子里嗡嗡地响!
这个时候已经不是紧张了,而是一种冲击过大之后的茫然。在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她发呆了十来分钟,但在她的感觉里就是一瞬间的事。
稍微回过神,丽莲垂下了眼睛,视线落在餐桌桌布上,仿佛那白的刻薄的精纺亚麻桌布很有趣一样——‘巴尼梦’的奢侈颇为出名,很多人都知道这儿坚持传统,使用高规格的桌布,餐具也都是纯银的,从有名的工坊特别定制,还有装饰餐厅的画作、瓷器等,全都是真正的古董和艺术品……
这算是丽莲来过的最奢华的餐厅了,如果是上辈子的她,走进这样的地方大概会有些不自在?这和眼皮子深浅没有关系,人就是本能会不适应平常去不了的地方,‘高大上’带来的压力不是说着玩玩的。
但这次她是真的没注意到,一方面是因为有心事,还轮不到想这些。另一方面,也是这辈子‘长进’了……美女特权之一,就是会有各种约会邀请,如果她胆子够大,自己直接走进高级餐厅也没问题,很大可能中途就会有人过来帮忙付账。
这在华夏挺难想象的,但在美国,尤其是六十年代的美国,就很正常了。而与其说这是‘绅士风度’,不如说是这个时代还残留着旧时代将女性看作附属物的思想,认为她们没有独立能力,所以总是‘特殊照顾’。
当然,也不是谁都能获得特殊照顾式的绅士风度的,男人基本只会向美女献殷勤。
丽莲很少接受约会邀请和献殷勤,不过有时强硬拒绝也不合适,所以她是真的进过一些高档餐厅了。
而且有一说一,六十年代的高级餐厅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对比六十年后卷起来的餐饮业,各种网红餐厅,食物的味道先不说,至少后者在搞氛围、搞视觉效果上,是远超六十年代的。经过这样洗礼的丽莲,看待‘巴尼梦’,称得上平常心。
她的泰然自若还叫秘书离开包间时有些意外,忍不住看了自家boss一眼……餐厅是他帮boss临时定的。
虽然克里斯托弗昨晚主动约定在‘巴尼梦’见面,但显然那时已经没法预定位置了,更不要说包间。而‘巴尼梦’又是一家预定才能来的餐厅,不接受临时散客。只能说,足够有钱还是有特权的,拿出‘克里斯托弗·但泽’的名字,最后成功订到了包间。
秘书其实有猜测过boss为什么会选‘巴尼梦’见面,是因为喜欢这里的装潢或者食物?应该不是。克里斯托弗之前只来过巴尼梦一次,已经是半年前了,期间看不出对这里的特殊喜好。而且今天见面的重点难道是吃饭吗?不,那根本不重要。
秘书想了几种可能性,直到离开包间、顺手关上包间隔门时,又看了boss一眼——克里斯托弗·但泽按熄了原本燃着的香烟,似乎因为袖口处不太舒适,扯了扯新衬衣的法式袖口,还能看到袖扣是贝母雕花的样式。
贝母洁白细腻,像白玉,像奶油。工艺精美,完全是装饰主义的风格。
以克里斯托弗的出身和现今身家,这就是小玩意儿,他多的是宝石袖扣。但很少见用这么花俏的,这不符合他的习惯……忽然秘书就明白了,或许是在炫耀?
是的,是的,炫耀,如果不考虑别的,将克里斯托弗·但泽也当作一个普通男人,早就应该想到的——这年头,一个普通男人如果追求一位佳人,一般会怎么开始?没钱先不说,如果身家丰厚,毫无疑问首先就是展示财力。
几十年后不会这样直接,但其实也是好用的,只是要委婉一些。而在六十年代的美国,那就是无人不用、无往不利了!
一个资本主义国度,还有什么比钱更好用呢?虽然钱做不到所有事,但钱做不到的事也少之又少了。而用钱解决了绝大多数烦恼,剩下钱做不到的事,也能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去慢慢调和。这样就不是人生中的负担,反而是一种历练了。
秘书表面依旧严肃,实际却已经在同情克里斯托弗了……这类事是富家子弟经常做的,克里斯托弗还是第一次,毕竟他一直厌恶上流社会富家子弟那种糜烂的、享乐至上的作风。然而首次这样做,那位佳人却并不在意。
秘书对丽莲的印象太深了,还记得那位和她同住的歌舞女郎的评价……‘不合时宜的童真’。
近一年没见,这位‘富尼叶女士’,或者‘但泽太太’,比印象中更加光艳动人,似乎是要进入她的全盛时代了(白人成熟的早,颜值巅峰一般就是18岁到20前半这几年)?当她走进巴尼梦时,一举一动都有着和周围有‘壁’的超然,美的无可指摘,以至于她在时空气都好像要轻飘飘一些,秘书也是关上包间隔门时才觉得周围恢复正常。
而这一点外,就没有任何变化了。当她因为心事重重,更要摆出一副‘我可不怕你’的模样,用她那双美丽的蓝眼睛直视人时,甚至有一种孩子一样的执拗。
“……抱歉,这件事我的确有不小的错,轻率地答应了您的求婚,所以才有后来的事。然而,但泽先生您也得承认,您的责任也不小,甚至更大。我假设您应该清楚,结婚需要两个人同意的,我离开了,就是拒绝,您不应该让证婚人去换取结婚证的。”包间里丽莲终于理出了头绪。
她对克里斯托弗是有一些愧疚的,毕竟她答应了人家求婚,结果又放了人家鸽子。她面对他总会有些心虚,这也是她昨晚没办法硬气拒绝这样一个‘约会’的原因之一。她是打算好好道歉,然后彻底解决这件事的。
但她没想到,事情比想的更复杂,他们现在不是前·未婚夫妻的关系,而是结婚快一年的真·夫妻!
这让她眼前一黑的同时,也真实地感受到了愤怒!就像她说的那样,她的错是她的错,却不能掩盖他的问题。
“是的,结婚需要我们一同签字,还要有牧师、见证人,有这些就足够证明这是出于我们的共同意志了。不然,市政厅也不会不要求需要亲自去换取结婚证。”克里斯托弗盯着丽莲,似乎是想确定她真实的想法,语气轻柔。
他其实并不认为自己的做法有问题,如果有问题,法律流程为何允许如此?至少眼前这姑娘在结婚许可证上签字的那一刻,是同意和他结婚的,不能因为短短一天之后后悔了,就否认之前的想法……就像离婚的夫妻,也不能因为婚姻破裂,就佯装从未结婚过。
丽莲明白了克里斯托弗的意思,虽然她依然坚持克里斯托弗的做法有问题,毕竟在一起得两个人同意,分开却只要一方有意就行。克里斯托弗在她‘逃走’后,依旧坚持拿结婚证,和妻子提了离婚,丈夫却单纯出于个人原因坚持不同意,一直拖着人家有什么区别?
或许做法是合理合法的,没有法律上的问题,但道德上呢?这种人放在几十年后,也是要被放到论坛八一八的。
但考虑到这是六十年代,大环境让人们的认知不一样,丽莲也很难和他争辩。最终她只能叹口气:“好吧,好吧,如果但泽先生您坚持如此——是的,我在结婚许可证上签字了,我们的婚姻在那一刻缔结,所以我们是合法夫妻。”
“那就离婚吧。”
反正他们结婚是既定事实,再争这些也是浪费时间,丽莲干脆跳过这些,直接提了离婚。她倒是没有想过证明婚姻无效,要证明婚姻无效还挺麻烦的,一般大家都只能以签字时自己神志不清什么的为理由,这还需要开庭公证、得到认可。
开庭公证时扯谎倒没什么,关键是这需要克里斯托弗的配合,但他看样子就不会配合……那就只能走离婚程序了。
虽然走离婚程序也有离婚程序的麻烦,但丽莲又不分他财产,默认自己‘净身出户’,只是‘单纯离婚’。这样或许也要花一些时间,结果却是一定的,总能离掉。反正她也没想过开始下一段婚姻,离婚走流程时间长一些就长一些吧。
“please!宝贝,停下来,别说那个!”克里斯托弗听到‘离婚’这个词儿时,立刻站起了身。他似乎在极力忍受着什么,不让自己做更多的事。他避开了与丽莲的视线交汇,语气中带着一丝软弱:“宝贝,别的我们都可以谈,但是……那绝不可能!”
丽莲也被他激怒了,觉得荒谬,但她不想和他争吵,只是冷冷地说:“为什么不能说那个词?离婚?这是法律允许的,我当然可以……就像但泽先生您认为的,只要法律流程如此,那就可以。所以哪怕明明是两个人的事,一个人就做了决定……因为规则就是这样。”
他都可以在她‘逃婚’后,单方面去换了结婚证,她为什么不能单方面决定离婚,然后走离婚程序呢?反正都是法律允许的。
包间里安静了,如果在一年以前,有人告诉克里斯托弗会发生这些——他会一见钟情、和一个认识不到三天的姑娘结婚,然后经历对方的逃婚,甚至现在还要和他离婚……他绝不相信,但人生似乎就是这样,永远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这时候他简直要痛恨时代的‘进步’了……曾经的世界,男人和女人离婚只是理论上可行,实际几乎不可能。可是现在这个时代,只要有一个人想,就可以抛弃另一个人,此后人生没有半分钱关系。
“太太……富尼叶小姐,您真是我见过的最狠心的姑娘。”克里斯托弗似乎是被丽莲的冷漠刺痛,但还是向她走了一步才突然停下来:“您一定要这样冷酷地对待一个诚心诚意、已经完全被您俘虏的追求者吗?我该是您的情人,而不是敌人。”
不论在这个时代生活多久,丽莲始终觉得自己没办法理解这个时代的人的想法。听到克里斯托弗的话,她的愤怒竟然一下消散了不少,剩下更多的是一种无奈——她要说的是自己不爱他,当初结婚是轻率之下犯错,他却说让她可怜可怜他……鸡同鸭讲也差不多了。
而且让她可怜可怜他,谁来可怜她?又不是她让他这样做的!他完全出于自己的意愿做了自己的选择。
“一个我不爱的追求者,一定要纠缠,那也和敌人没什么分别了,我以为您会知道这一点。”
丽莲的声音里不再有愤怒和冷漠,仿佛只是陈述一个大家都知道的常识,甚至还进一步说明:“如果一个追求者缠着我,我就一定要亲热地对待他,叫他做我的爱人,那么不到您向我求婚,我早该与别人双宿双栖了。”
“就像您,以您的出众,难道没有哪位女士对您有意吗?您会因此对她就不同起来?”
克里斯托弗感觉昨晚糟糕的睡眠在影响他,让他头痛欲裂。他从没见过这样的姑娘,心狠得像冰块,还牙尖嘴利。男人让女人心软,搅乱她们思绪的话对她一点儿用处都没有,她甚至不会给予表面的、礼貌式的安慰。
这样的女人应该远离,应该放弃的,克里斯托弗也从未想过未来的妻子是这样的女人——他当然考虑过结婚,认为大致应该在他35岁到40岁时结婚,那应该是个家教良好、年轻可爱、能够处理好家庭内事务,对他尊重、顺从的姑娘……正是此时理想中的妻子典范。
但这又有什么办法?克里斯托弗根本冒不出放弃的念头。事实上,他更加确定了!因为即使她在激怒他,让他前所未有地明白她不是他理想中的妻子,他也没考虑别的,而是只想打消对方关于‘离婚’的想法。
甚至,甚至当丽莲因为情绪的起伏,那双眼睛更加明亮,略带橙调的栗色头发也跃动起来,他可耻地心跳加速了。仿佛胸口住进了一只白鸽,完全不受控地飞上云霄,然后又俯冲向下。
有很多朋友都说他是个无聊的人,仿佛一潭死水。他并不认为这是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生活,他只是喜欢平静的、规矩的、一切尽在掌控中的日子,过着日复一日的日常……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他以为。
直到那个‘晴天霹雳’……就仿佛所有爱情故事里说的那样,他们相遇、目光交汇,然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这是一件好事吗?好像不是,这一年以来他一直在一种失控的紧张、焦虑中。爱情还没来得及带给他甘美,先让他体会到了失去的打击、追寻的煎熬,以及现在,摇摇欲坠的窒息和无能为力。
然而让他意外的是,他并没有想象中讨厌这些。克里斯托弗一潭死水的生活被激起波浪,哪怕不那么好,也只是激起了他的斗志。甚至连痛苦的情绪,换个角度说,也让他有一种真实活着的新鲜感受。
这让克里斯托弗想起曾经品尝过的、最好的、未经处理的新鲜菠萝,那是一种过分甜美的热带水果,但如果没有处理过,每吃一口都会有一种刺痛感。似乎是因为菠萝中含有一种酶,吃它的同时也在‘消化’自己?伤害包裹着甜蜜。
克里斯托弗在前所未有的激烈感情驱使下,继续走向丽莲——
丽莲原本坐在靠里的一侧,现在这样一下被堵住了出去的通道,她忽然感受到了压迫感——这是个身高接近一米九的成年男人,即使不是强壮的类型,体格也摆在那里。
这样一个男性,不断向她靠近,现在站在她身侧,居高临下、完全困住了她!
仿佛是身体结了冰,丽莲一下定住了。短短几秒钟内她想了很多,各种念头乱冒:如果他想要对她做什么,她根本无法反抗!甚至从法理上,他也毫无问题,他们可是合法夫妻。而这时候‘婚内强奸’的概念都是不存在的。
丽莲被可怕的可能性惊醒,突然推开克里斯托弗要逃离包间——大概是因为太突然了,居然真的推开了。
见丽莲突然往外跑,克里斯托弗完全不明白,被推开后下意识转身拉住丽莲,得到更激烈的推搡时他才后知后觉,她是在恐惧他。
这让他觉得受伤,比丽莲声明要‘离婚’时更加受伤!没有比这更明确的意思了:她不信任他,因他而恐惧受到伤害。
克里斯托弗不想伤害丽莲,也不愿意她离开,他放开她并抵住包间的隔门,然后双手举起示意自己没有威胁:“抱歉,十分抱歉,宝贝,我不会做什么……放轻松好吗?我绝不会伤害你,老天,我怎么会伤害你……”
美国人结婚的法律流程丽莲其实并不真的清楚。
这很正常,她这辈子才多大?也没有见过亲友走这个流程,一切相关事也就只有一个大致的概念而已。
至于上辈子,信息传播倒是很发达,想知道什么事都很容易,像是‘结婚’这种事,在美剧、美国电影里也出现很多次了。只是,电影电视剧往往不会触及到细节,或者触及到了,观众不会太在意,也就没有印象。
这导致了丽莲搞错了情况,她以为自己‘逃婚’了,而实际上她和克里斯托弗已经是合法夫妻了。当然,这不只是她单方面的错误认知,也有克里斯托弗的原因——谁让他在丽莲‘逃婚’后,还让牧师证婚人将签过字的‘结婚许可证’送到市政厅……这样,即使新郎新娘没有出现,也可以领到结婚证了。
美国人结婚的法律流程大致是分三步走的,即申请‘结婚许可证’,结婚仪式上在结婚许可证上签字,最后将签好字的结婚许可证交回市政厅并获得结婚证。
丽莲也大致知道这个,所以才觉得只走了前面两步的自己,没有真正结婚。而考虑到‘结婚许可证’是有时效的,一定时间内没有走完结婚流程就会自动失效,再想结婚就得重新去申请一张……她是真的认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
但她不清楚,交回结婚许可证并领取结婚证这最后一步并不需要新人亲自去,让证婚人递交也是ok的。
更没有想到的是,在她‘逃婚’的情况下,克里斯托弗居然会选择完成最后一步……
丽莲搞错情况并不能说是她没常识,很多真正的美国人也不一定清楚这些(尤其她还是在拉斯维加斯‘闪婚’的,更容易忽略一些事)。
比如美剧和好莱坞电影里一些在拉斯维加斯结婚的,好像角色自己也认为拉斯维加斯的婚姻不具备法律效力,至少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效力,解除起来很容易?然而事实上是,在拉斯维加斯结婚的效力和美国其他地区没什么不同。
之所以拉斯维加斯是‘结婚之都’,更多是因为很多设计都便于结婚。比如说市政厅对门就有教堂,市政厅领结婚许可证方便快捷,而且从早上8点到晚上12点都可以,教堂更是可以24小时一直开门……
但便于结婚不代表便于离婚或证明婚姻无效啊!
所以一些美剧和好莱坞电影里,也会出现拉斯维加斯结婚后,当事人自己都以为那是玩笑,回归正常生活后还不知道自己已婚。经过提醒才知道这件事,然后又慌慌张张开始想办法证明婚姻无效——实在没办法就离婚,不过大家还是优先考虑证明婚姻无效,这样会少一些财产分割的麻烦,也不会多一个‘离异’状态。
现在,经过克里斯托弗的解释,搞清楚这一切,知道自己是已婚状态,以为的‘前未婚夫’,其实是‘丈夫’后,丽莲只觉得脑子里嗡嗡地响!
这个时候已经不是紧张了,而是一种冲击过大之后的茫然。在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她发呆了十来分钟,但在她的感觉里就是一瞬间的事。
稍微回过神,丽莲垂下了眼睛,视线落在餐桌桌布上,仿佛那白的刻薄的精纺亚麻桌布很有趣一样——‘巴尼梦’的奢侈颇为出名,很多人都知道这儿坚持传统,使用高规格的桌布,餐具也都是纯银的,从有名的工坊特别定制,还有装饰餐厅的画作、瓷器等,全都是真正的古董和艺术品……
这算是丽莲来过的最奢华的餐厅了,如果是上辈子的她,走进这样的地方大概会有些不自在?这和眼皮子深浅没有关系,人就是本能会不适应平常去不了的地方,‘高大上’带来的压力不是说着玩玩的。
但这次她是真的没注意到,一方面是因为有心事,还轮不到想这些。另一方面,也是这辈子‘长进’了……美女特权之一,就是会有各种约会邀请,如果她胆子够大,自己直接走进高级餐厅也没问题,很大可能中途就会有人过来帮忙付账。
这在华夏挺难想象的,但在美国,尤其是六十年代的美国,就很正常了。而与其说这是‘绅士风度’,不如说是这个时代还残留着旧时代将女性看作附属物的思想,认为她们没有独立能力,所以总是‘特殊照顾’。
当然,也不是谁都能获得特殊照顾式的绅士风度的,男人基本只会向美女献殷勤。
丽莲很少接受约会邀请和献殷勤,不过有时强硬拒绝也不合适,所以她是真的进过一些高档餐厅了。
而且有一说一,六十年代的高级餐厅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对比六十年后卷起来的餐饮业,各种网红餐厅,食物的味道先不说,至少后者在搞氛围、搞视觉效果上,是远超六十年代的。经过这样洗礼的丽莲,看待‘巴尼梦’,称得上平常心。
她的泰然自若还叫秘书离开包间时有些意外,忍不住看了自家boss一眼……餐厅是他帮boss临时定的。
虽然克里斯托弗昨晚主动约定在‘巴尼梦’见面,但显然那时已经没法预定位置了,更不要说包间。而‘巴尼梦’又是一家预定才能来的餐厅,不接受临时散客。只能说,足够有钱还是有特权的,拿出‘克里斯托弗·但泽’的名字,最后成功订到了包间。
秘书其实有猜测过boss为什么会选‘巴尼梦’见面,是因为喜欢这里的装潢或者食物?应该不是。克里斯托弗之前只来过巴尼梦一次,已经是半年前了,期间看不出对这里的特殊喜好。而且今天见面的重点难道是吃饭吗?不,那根本不重要。
秘书想了几种可能性,直到离开包间、顺手关上包间隔门时,又看了boss一眼——克里斯托弗·但泽按熄了原本燃着的香烟,似乎因为袖口处不太舒适,扯了扯新衬衣的法式袖口,还能看到袖扣是贝母雕花的样式。
贝母洁白细腻,像白玉,像奶油。工艺精美,完全是装饰主义的风格。
以克里斯托弗的出身和现今身家,这就是小玩意儿,他多的是宝石袖扣。但很少见用这么花俏的,这不符合他的习惯……忽然秘书就明白了,或许是在炫耀?
是的,是的,炫耀,如果不考虑别的,将克里斯托弗·但泽也当作一个普通男人,早就应该想到的——这年头,一个普通男人如果追求一位佳人,一般会怎么开始?没钱先不说,如果身家丰厚,毫无疑问首先就是展示财力。
几十年后不会这样直接,但其实也是好用的,只是要委婉一些。而在六十年代的美国,那就是无人不用、无往不利了!
一个资本主义国度,还有什么比钱更好用呢?虽然钱做不到所有事,但钱做不到的事也少之又少了。而用钱解决了绝大多数烦恼,剩下钱做不到的事,也能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去慢慢调和。这样就不是人生中的负担,反而是一种历练了。
秘书表面依旧严肃,实际却已经在同情克里斯托弗了……这类事是富家子弟经常做的,克里斯托弗还是第一次,毕竟他一直厌恶上流社会富家子弟那种糜烂的、享乐至上的作风。然而首次这样做,那位佳人却并不在意。
秘书对丽莲的印象太深了,还记得那位和她同住的歌舞女郎的评价……‘不合时宜的童真’。
近一年没见,这位‘富尼叶女士’,或者‘但泽太太’,比印象中更加光艳动人,似乎是要进入她的全盛时代了(白人成熟的早,颜值巅峰一般就是18岁到20前半这几年)?当她走进巴尼梦时,一举一动都有着和周围有‘壁’的超然,美的无可指摘,以至于她在时空气都好像要轻飘飘一些,秘书也是关上包间隔门时才觉得周围恢复正常。
而这一点外,就没有任何变化了。当她因为心事重重,更要摆出一副‘我可不怕你’的模样,用她那双美丽的蓝眼睛直视人时,甚至有一种孩子一样的执拗。
“……抱歉,这件事我的确有不小的错,轻率地答应了您的求婚,所以才有后来的事。然而,但泽先生您也得承认,您的责任也不小,甚至更大。我假设您应该清楚,结婚需要两个人同意的,我离开了,就是拒绝,您不应该让证婚人去换取结婚证的。”包间里丽莲终于理出了头绪。
她对克里斯托弗是有一些愧疚的,毕竟她答应了人家求婚,结果又放了人家鸽子。她面对他总会有些心虚,这也是她昨晚没办法硬气拒绝这样一个‘约会’的原因之一。她是打算好好道歉,然后彻底解决这件事的。
但她没想到,事情比想的更复杂,他们现在不是前·未婚夫妻的关系,而是结婚快一年的真·夫妻!
这让她眼前一黑的同时,也真实地感受到了愤怒!就像她说的那样,她的错是她的错,却不能掩盖他的问题。
“是的,结婚需要我们一同签字,还要有牧师、见证人,有这些就足够证明这是出于我们的共同意志了。不然,市政厅也不会不要求需要亲自去换取结婚证。”克里斯托弗盯着丽莲,似乎是想确定她真实的想法,语气轻柔。
他其实并不认为自己的做法有问题,如果有问题,法律流程为何允许如此?至少眼前这姑娘在结婚许可证上签字的那一刻,是同意和他结婚的,不能因为短短一天之后后悔了,就否认之前的想法……就像离婚的夫妻,也不能因为婚姻破裂,就佯装从未结婚过。
丽莲明白了克里斯托弗的意思,虽然她依然坚持克里斯托弗的做法有问题,毕竟在一起得两个人同意,分开却只要一方有意就行。克里斯托弗在她‘逃走’后,依旧坚持拿结婚证,和妻子提了离婚,丈夫却单纯出于个人原因坚持不同意,一直拖着人家有什么区别?
或许做法是合理合法的,没有法律上的问题,但道德上呢?这种人放在几十年后,也是要被放到论坛八一八的。
但考虑到这是六十年代,大环境让人们的认知不一样,丽莲也很难和他争辩。最终她只能叹口气:“好吧,好吧,如果但泽先生您坚持如此——是的,我在结婚许可证上签字了,我们的婚姻在那一刻缔结,所以我们是合法夫妻。”
“那就离婚吧。”
反正他们结婚是既定事实,再争这些也是浪费时间,丽莲干脆跳过这些,直接提了离婚。她倒是没有想过证明婚姻无效,要证明婚姻无效还挺麻烦的,一般大家都只能以签字时自己神志不清什么的为理由,这还需要开庭公证、得到认可。
开庭公证时扯谎倒没什么,关键是这需要克里斯托弗的配合,但他看样子就不会配合……那就只能走离婚程序了。
虽然走离婚程序也有离婚程序的麻烦,但丽莲又不分他财产,默认自己‘净身出户’,只是‘单纯离婚’。这样或许也要花一些时间,结果却是一定的,总能离掉。反正她也没想过开始下一段婚姻,离婚走流程时间长一些就长一些吧。
“please!宝贝,停下来,别说那个!”克里斯托弗听到‘离婚’这个词儿时,立刻站起了身。他似乎在极力忍受着什么,不让自己做更多的事。他避开了与丽莲的视线交汇,语气中带着一丝软弱:“宝贝,别的我们都可以谈,但是……那绝不可能!”
丽莲也被他激怒了,觉得荒谬,但她不想和他争吵,只是冷冷地说:“为什么不能说那个词?离婚?这是法律允许的,我当然可以……就像但泽先生您认为的,只要法律流程如此,那就可以。所以哪怕明明是两个人的事,一个人就做了决定……因为规则就是这样。”
他都可以在她‘逃婚’后,单方面去换了结婚证,她为什么不能单方面决定离婚,然后走离婚程序呢?反正都是法律允许的。
包间里安静了,如果在一年以前,有人告诉克里斯托弗会发生这些——他会一见钟情、和一个认识不到三天的姑娘结婚,然后经历对方的逃婚,甚至现在还要和他离婚……他绝不相信,但人生似乎就是这样,永远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这时候他简直要痛恨时代的‘进步’了……曾经的世界,男人和女人离婚只是理论上可行,实际几乎不可能。可是现在这个时代,只要有一个人想,就可以抛弃另一个人,此后人生没有半分钱关系。
“太太……富尼叶小姐,您真是我见过的最狠心的姑娘。”克里斯托弗似乎是被丽莲的冷漠刺痛,但还是向她走了一步才突然停下来:“您一定要这样冷酷地对待一个诚心诚意、已经完全被您俘虏的追求者吗?我该是您的情人,而不是敌人。”
不论在这个时代生活多久,丽莲始终觉得自己没办法理解这个时代的人的想法。听到克里斯托弗的话,她的愤怒竟然一下消散了不少,剩下更多的是一种无奈——她要说的是自己不爱他,当初结婚是轻率之下犯错,他却说让她可怜可怜他……鸡同鸭讲也差不多了。
而且让她可怜可怜他,谁来可怜她?又不是她让他这样做的!他完全出于自己的意愿做了自己的选择。
“一个我不爱的追求者,一定要纠缠,那也和敌人没什么分别了,我以为您会知道这一点。”
丽莲的声音里不再有愤怒和冷漠,仿佛只是陈述一个大家都知道的常识,甚至还进一步说明:“如果一个追求者缠着我,我就一定要亲热地对待他,叫他做我的爱人,那么不到您向我求婚,我早该与别人双宿双栖了。”
“就像您,以您的出众,难道没有哪位女士对您有意吗?您会因此对她就不同起来?”
克里斯托弗感觉昨晚糟糕的睡眠在影响他,让他头痛欲裂。他从没见过这样的姑娘,心狠得像冰块,还牙尖嘴利。男人让女人心软,搅乱她们思绪的话对她一点儿用处都没有,她甚至不会给予表面的、礼貌式的安慰。
这样的女人应该远离,应该放弃的,克里斯托弗也从未想过未来的妻子是这样的女人——他当然考虑过结婚,认为大致应该在他35岁到40岁时结婚,那应该是个家教良好、年轻可爱、能够处理好家庭内事务,对他尊重、顺从的姑娘……正是此时理想中的妻子典范。
但这又有什么办法?克里斯托弗根本冒不出放弃的念头。事实上,他更加确定了!因为即使她在激怒他,让他前所未有地明白她不是他理想中的妻子,他也没考虑别的,而是只想打消对方关于‘离婚’的想法。
甚至,甚至当丽莲因为情绪的起伏,那双眼睛更加明亮,略带橙调的栗色头发也跃动起来,他可耻地心跳加速了。仿佛胸口住进了一只白鸽,完全不受控地飞上云霄,然后又俯冲向下。
有很多朋友都说他是个无聊的人,仿佛一潭死水。他并不认为这是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生活,他只是喜欢平静的、规矩的、一切尽在掌控中的日子,过着日复一日的日常……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他以为。
直到那个‘晴天霹雳’……就仿佛所有爱情故事里说的那样,他们相遇、目光交汇,然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这是一件好事吗?好像不是,这一年以来他一直在一种失控的紧张、焦虑中。爱情还没来得及带给他甘美,先让他体会到了失去的打击、追寻的煎熬,以及现在,摇摇欲坠的窒息和无能为力。
然而让他意外的是,他并没有想象中讨厌这些。克里斯托弗一潭死水的生活被激起波浪,哪怕不那么好,也只是激起了他的斗志。甚至连痛苦的情绪,换个角度说,也让他有一种真实活着的新鲜感受。
这让克里斯托弗想起曾经品尝过的、最好的、未经处理的新鲜菠萝,那是一种过分甜美的热带水果,但如果没有处理过,每吃一口都会有一种刺痛感。似乎是因为菠萝中含有一种酶,吃它的同时也在‘消化’自己?伤害包裹着甜蜜。
克里斯托弗在前所未有的激烈感情驱使下,继续走向丽莲——
丽莲原本坐在靠里的一侧,现在这样一下被堵住了出去的通道,她忽然感受到了压迫感——这是个身高接近一米九的成年男人,即使不是强壮的类型,体格也摆在那里。
这样一个男性,不断向她靠近,现在站在她身侧,居高临下、完全困住了她!
仿佛是身体结了冰,丽莲一下定住了。短短几秒钟内她想了很多,各种念头乱冒:如果他想要对她做什么,她根本无法反抗!甚至从法理上,他也毫无问题,他们可是合法夫妻。而这时候‘婚内强奸’的概念都是不存在的。
丽莲被可怕的可能性惊醒,突然推开克里斯托弗要逃离包间——大概是因为太突然了,居然真的推开了。
见丽莲突然往外跑,克里斯托弗完全不明白,被推开后下意识转身拉住丽莲,得到更激烈的推搡时他才后知后觉,她是在恐惧他。
这让他觉得受伤,比丽莲声明要‘离婚’时更加受伤!没有比这更明确的意思了:她不信任他,因他而恐惧受到伤害。
克里斯托弗不想伤害丽莲,也不愿意她离开,他放开她并抵住包间的隔门,然后双手举起示意自己没有威胁:“抱歉,十分抱歉,宝贝,我不会做什么……放轻松好吗?我绝不会伤害你,老天,我怎么会伤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