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初出茅庐(4)
第31章 初出茅庐(4)
丽莲觉得卡洛琳继续和前男友藕断丝连非常晦气,不过幸运的是(可能在此时的卡洛琳眼中是不幸),那个男人的确是个纯种渣男!
卡洛琳之所以会和他旧情复燃,一个重大的原因就是,她认为前男友是‘幡然醒悟了’!明白了金钱带不来爱情和幸福,在经历了和富家女的婚姻后,意识到自己还是需要卡洛琳这个‘真爱’。所以他会和妻子离婚,重新和她在一起。
这是当然的,不然呢?以卡洛琳的自尊、性格与见识,总不可能心甘情愿给一个有妇之夫做情妇吧?
然而她的前男友不是这样想的,他现在和富家女结婚,有了富有岳父的关照,进入了岳父的企业,金钱、事业、社会地位都有了。到此,他又想到了被他抛弃的‘爱情’——是的,他当然爱卡洛琳,之所以背叛,只是因为相比起爱情,有太多更重要的东西了。
总之,现在为了弥补爱情的小小遗憾,他又来找卡洛琳了,这就是个既要有要的、既卑鄙又普通的男人。
一开始卡洛琳当然不知道他是这样想的,但相处一段时间,为未来打算时卡洛琳总会问。结果就是,双方对不上了。
大概卡洛琳的前男友也从没有真正了解过她?只当卡洛琳是那类‘教科书式的当代小女人’(可能是之前卡洛琳无条件进入婚姻、成为家庭主妇的态度误导了他),所以他还以为,只是为了爱情,卡洛琳也没法离开他!哪怕是给他做情人呢。
或许她会犹豫、会痛苦,但最终总会让他得偿所愿。
然而,卡洛琳实际并不是那种女人,她独立聪明,还相当有自尊心。所以当前男友艾迪说出了自己的‘计划’后,旧情复燃以来昏了头一样的状态突然就消失了!卡洛琳觉得痛苦伤心,同时也很愤怒!
愤怒于曾经爱过的男人对自己真心的践踏,更愤怒于自己居然爱过这样一个人!
当意识到这个男人的卑鄙之后,卡洛琳忽然就对这个唯一真正爱过的男人祛魅了——按照她对丽莲的说法,那一瞬间的感觉像是一道闪电劈下,她一下看清了那个人。然后就觉得他不像他了,没有那么英俊,声音也不再迷人。
他好像鼻子有点儿歪,深情款款说话时也显得虚伪做作?
这次卡洛琳再不留情面,和那个渣男彻底断了——对此丽莲当然是举双手赞成啦!并且力劝卡洛琳,还是把精力放在工作上比较可靠。至于男人,如果能遇到不错的男人,可以再尝试,但也不必强求。
“……如果为了符合大众期待,即年轻漂亮的女人身边一定要有个男友或者丈夫,而盲目地寻找,很容易找到糟糕的男人吧?而且为了恋爱而恋爱,那还是爱情吗?简直和工作没什么两样。”丽莲对着镜子补了一下口红,劝说身边的卡洛琳。
今天她们一起去参加一个派对,是费比安出版社的老板举办的,邀请了出版社的管理层,以及一些非管理层的‘优秀员工’,不过主要还是一些和出版社有往来、没来往的作家、评论家什么的。这个派对应该还是为了联络感情、扩充人脉,和工作倒是关系不大。
丽莲不算管理层,要说‘优秀员工’也很勉强,不过她太漂亮了,漂亮到老板都知道她,所以也得到了邀请——没什么奇怪的,无论什么时代的派对,美女都是第一生产力,一个没有美女的派对很难办得成功。
丽莲则是想要见见这个时代还活着的大文豪们,答应了邀请……有些此时还只能说是新锐作家的宾客,在几十年后也是如雷贯耳呢!这种会出现在教科书上的人物,能够见一见,丽莲不可能不心动的。
卡洛琳拨弄了一下自己手腕上的宽绰手镯,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妈希望我和她朋友的儿子约会。哦!我当然不乐意,事实上,我现在有些失去信心了,或许我本来就不适合结婚……我以前的女性朋友,她们都很享受男孩儿们的追求,但我一直觉得不自在,艾迪是我唯一……”
丽莲猜测是因为前面那段感情,也是她唯一的恋情,实在太失败了,所以卡洛琳现在失去了正常构建一段稳固感情的自信。这当然不好,但这种事也很难口头劝告改变对方想法,她也只能转移卡洛琳的注意,让她别在这件事上钻牛角尖了。
“别烦恼那些了,不知道怎么处理危机时,最好的办法其实是先别管!不少麻烦都是如此,遭遇时觉得很严重、无法解决,但过一段时间去看,可能就很简单了——现在考虑在学校时的烦恼,不就是这样吗?当时认为天塌一样的问题,其实也是小事。”
“嗯,现在的话,先享受派对怎么样?说不定派对上就会认识真命天子。那时候想起现在的烦恼,说不定会忍不住笑话自己。”丽莲补好口红,将口红放进手包里,看看卡洛琳:“你最好也补补口红。”
现在的口红普遍持妆不行,卡洛琳也拿出小镜子看了看,觉得丽莲说的没错,赶在下出租车前也补了补口红。
她们是一起乘坐出租车来的,其实也有同事愿意做‘骑士’开车接她们,不过两个姑娘最近都不想接受男人的献殷勤,所以拒绝了。
“……亲爱的,其实你不应该拒绝男伴陪同的……你今天一定会成为全场焦点,如果有一个男人同来,向你搭讪的人至少能少一些。”下车之后,卡洛琳看到脱下外面穿着的大衣递给派对侍者,然后就走进别墅的丽莲,发出了一声叹息。
卡洛琳的叹息完全是因为丽莲,她早就知道丽莲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姑娘了,第一次在楼梯里碰面时就知道了——天知道,那天她只是来应聘一个秘书的职位时,看到一个电影海报里也很难出现的绝代佳人,有多难以置信。
在纽约这座城市,汇聚了美国这个国家大量的资源,在这里有这样的美貌,这个国家不知道多少机会都会向她敞开大门!只要她不是个纯粹的小傻瓜,再稍微有点儿运气,那么她想要什么都能得到的……这也是‘美国梦’的一种,好莱坞的电影里已经上演过无数遍了。
所以,卡洛琳内心是敬佩丽莲的,明明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想要的一切,却决定靠努力。
在她们认识的几个月内,卡洛琳也慢慢不再惊异于这女孩的脸蛋,毕竟再漂亮的脸一直看也就习惯了。然后就是今天,丽莲为了这场派对认真打扮了,卡洛琳又有了第一次见到丽莲时的吃惊,不,要比几个月前更吃惊。
这和丽莲平时在出版社的装扮有关,虽然为了符合‘office lady’的身份,她一般都穿套装,怎么都不能说不好看。但她其实很难说适合那些一本正经的职场套装,首先是套装增加了她的年龄感,要知道她才刚刚高中毕业啊!
还有丽莲的外貌与气质……她的脸蛋身材,都堪称此时标杆,绝对的娇媚、女性化到了极致——也有白女成熟的早的原因,就算她才十几岁,也有一种美艳绝伦的威严从她那艳丽的骨中渗出。如果‘艳丽’是光与热的感觉,大概她的骨头里都流淌着烧红的岩浆。
气质则与外貌相悖,是凛然不可犯、是严谨,甚至有一种极度的‘童真’。
这样的丽莲,怎么都不能说适合职场套装……
直到今天来参加派对,她穿了在拉斯维加斯置办的行头,又化了妆,卡洛琳才又意识到自己的好友其实美得惊人。这也印证了,再好的先天条件也需要后天辅助,就像电影里的美女们如果没有化妆师的巧手,也不可能璀璨夺目到和身边的人有壁。
“……没关系,我可以冷淡一点儿,让多数人望而却步。”丽莲脱下外面的大衣后,露出了里面的小礼服。这是她在拉斯维加斯置办的,不算浮夸,毕竟浮夸的高定她买不起,且并不适合她这个不满二十的年轻女孩。
丽莲没有谦虚地说自己没什么魅力,而是实话说出了自己的‘策略’……这也是她一直以来的做法,对异性保持‘冰山美人’的姿态。并不是她端架子,而是这个时代的男性要比几十年后更‘自信’,也更具攻击性。
有过一定经验后她就知道了,只要她态度好一点,他们就会会错意。
不然呢,这年头好莱坞电影里那么多自信心爆棚的男主角是怎么来的?有一阵还特别爱拍年轻英俊的穷小子为主角的电影,是的,他们性格暴躁、自私自利、一文不名,唯一拿得出手的只有一张还算不错的脸。但就是这样,他们每一个都自信于瞄准的漂亮富家女会爱上自己!
“这倒是没错,亲爱的,你平常已经让人望而却步了……”卡洛琳想想费比安出版社的男同事们,赞同丽莲的话。
虽然这年头的男人要比几十年后自信的多,但面对一个绝代佳丽,有勇气去追求的还是少数。再加上丽莲刻意地保持距离,营造冰山美人的人设,就更没人敢真正追求她了。多数时候,男人们也只是私下议论她而已。
从这一点来说,她甚至不是办公室里被‘骚扰’的比较多的女孩……卡洛琳也觉得平常搭讪她的男人比接触丽莲的男人都要多了,这样一想,丽莲的策略确实很有效。
“不过,总有‘勇者’敢于挑战,不是吗?”卡洛琳转而一笑,朝别墅内此时已经看过来的人示意:“我敢打赌,会有人和你说话的,而且一定是整个派对上最优秀的男人……这是男人之间心照不宣的规则。”
就像女人之间也有一些心照不宣的默契,男性是一样的。一个过于出色的姑娘出现,男人们是不敢轻举妄动的,只有领头的家伙,仿佛是狼群里的头狼,才会‘狩猎’,这甚至算是一种‘特权’了。
每当这种时刻,就能看到人类身上残存的动物性。这也没办法,‘求偶’本来就是最原始的动物性本能。
“这让我有点儿苦恼。”丽莲没有否认卡洛琳的话,只是压低了声音:“我很希望能和派对上的大师交谈,但并不希望崇拜的作家会以轻佻的方式接近我,这会让我觉得对他们的崇拜完全没必要。”
卡洛琳忍不住笑了起来:“哦!亲爱的!你真是……真是太年轻了,只有这种时候,我才意识到你有多年轻——你得明白,即使才华横溢,他们也是男人,普通的男人。再出色的大脑,也会屈服于美女,这是本能。”
“如果不是这样,阿瑟·米勒也不会和梦露结婚了。”
阿瑟米勒是玛丽莲·梦露的现任丈夫,也是此时美国声名最隆重的作家之一。他们结婚的时候,也有人说是美国最棒的大脑与最性感的肉体结合了——丽莲上辈子根本不知道玛丽莲梦露有过几任丈夫,更别说这些丈夫的具体情况了,主要玛丽莲梦露跨越时代的光辉实在太耀眼了。
月亮最亮的时候是看不到星星的。
然而这个时候,玛丽莲·梦露和阿瑟米勒的婚姻,在美国大众眼里,更多还是玛丽莲梦露高攀了……emmmm,也不是不能理解啦,想想如果是上辈子,一个大明星和大作家在一起了,虽然大明星国民度更高,长得漂亮,挣的也多,但总是新闻满天飞、流量浮夸,大家也多少会觉得这个大明星‘高攀’了。
大家对大作家这种,会捧得比较高,这和金钱外貌之类没太大关系。
不过时光会洗去一切干扰选项,在丽莲上辈子时,美国以外的地方,也无人不知玛丽莲·梦露,阿瑟米勒则只有极少数人知道(还说不定有多少人知道他是因为玛丽莲梦露)。甚至在美国,玛丽莲梦露对阿瑟米勒也是碾压,没人会认为玛丽莲梦露配不上阿瑟米勒,只会嫉妒这个男人曾经是玛丽莲梦露的丈夫。
“当然不是!梦露是个很有思想的女孩,会读很多深刻的书……只不过因为‘金发美人’的银幕形象,不得已表现出没什么头脑的样子。”丽莲迅速反驳了朋友:“如果你看过梦露的一些采访的话,就会知道了……”
“阿瑟米勒与梦露熟悉起来,也是因为思想上的互相吸引……当然,美貌也是个重要原因……”
这个时候的大众对电影明星的了解是非常片面的,大多混淆了他们本人和银幕形象。少数会看他们的采访的,也得考虑这个时候采访少的可怜。更不要说在这个‘大片场’时代的末期,电影公司会很专制地控制明星、控制舆论,让大众以为明星本人就是电影里的样子。
“是吗……”卡洛琳不太确定地说。丽莲说的和她了解的不太一样,不过丽莲没必要撒谎。而且她也是个能自己思考的聪明人,不会像多数人一样,听到不符合自己认知的事只会认为是假的,而是先思考了起来。
当然,也只是思考了几秒钟而已,毕竟她们现在是在派对上啊。
很快有认识她们的同事迎了上来,身边还带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年纪在三十出头,穿一套深色西装,皮肤晒成小麦色的英俊男人。
“……富尼叶小姐、班德小姐,请容我为你们介绍,这位是帕克先生。他是社长的朋友,一家大型印刷厂的所有人,和费比安出版社合作多年。”
“帕克先生,这位是富尼叶小姐、班德小姐,她们都年轻貌美、才华横溢,是我们费比安出版社最宝贵的财富之一。”
帕克先生显然对丽莲很感兴趣,但他还算有礼,所以丽莲也以生疏但礼貌的态度对他。而当他看出丽莲对认识知名作家更感兴趣后,也没有不满,只是提出由他来引荐几位出色的大师给丽莲认识。
在帕克先生看来,丽莲只是‘文艺女青年’而已,这类姑娘还挺常见的。对她们来说,财力雄厚的追求者的确不如思想深刻的大作家有吸引力……但那又怎样呢?最终那些姑娘们很少真和一个艺术家结婚的,如果她们有美貌,大多最后还是会和一个有钱人结婚。
之所以他这样清楚,是因为他一位表亲就是如此娶到一位热爱艺术的美人的。
是的,他想到了结婚。虽然有些突然,但这位三十出头,此前甚至觉得自己能再浪荡十年的富裕公子哥儿,就在几分钟前,听到了小丘比特吹起的号角——两个姑娘出现在大厅门口,他只是恰好转头瞧见。
其中栗色头发的那个,一下便击中了他。
那真是位绝代佳人。
她没什么华丽的珠宝,只戴了一对小而简洁的钻石耳坠。小礼服也并不隆重,只是一件铅笔廓形的背心裙而已,上半身是奶油色,腰间是草绿色,裙摆是郁金香深粉,三色拼接,就像是一株优美清新的郁金香。
头发规规矩矩地盘成紧紧的发髻,没有刻意设计,以修饰脸型的不足,又或者追赶时髦做成奇异的样子,似乎要发散魅力。
但是,但是,这丝毫无损她的魅力,反而让全场都看到了她。似乎对这种级别的美女来说,这样也有别样的魅力——仿佛是好莱坞故事里的清纯佳丽,她是那样年轻无瑕,此时来说简单,甚至有些朴素的修饰反而让她至纯至美……事实上,只要她站在那儿,便是一个故事了。
帕克先生此前并不认为自己喜欢这类姑娘,但亲眼所见才知道,那只是自以为是而已。也明白了自己那位表亲为何会在一次画展上一见钟情,然后穷追不舍……哦!原来这世界上真有这种事儿,他还以为‘一见钟情’,只是男人为了掩饰自己完全被美色所迷说的谎呢!
嗯,他当然不会认为自己现在是单纯为美色所迷。
别人‘一见钟情’:美色所迷
自己‘一见钟情’:倾城之恋
双标且真实。
“……我来为您介绍,这位是富尼叶小姐,费比安出版社的助理编辑,也是一个新人作家,她想要和您说说话,所以特意拜托我……”帕克先生微笑地与一位知名作家搭话,然后很快把交谈的位置让给了丽莲。
他挺识趣的,丽莲和大作家交谈的时候,他都保持了沉默。最多说一两句,让交流更加顺利而已。
至于作家们,倒是挺愿意和丽莲说话的,不只是因为帕克先生的介绍,更因为丽莲是个年轻漂亮的姑娘。试问,对一群功成名就的男人来说,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的崇拜,谁又能拒绝?
而且丽莲言之有物,一开始他们或许只是在逗弄年轻小女孩,但只要愿意多说几句,而不是单纯敷衍漂亮女孩,并不把对方的话真正放在心里,就能有所体会……于是,一开始还是帕克先生的引荐,后面就是丽莲自己进入了知名作家们的中心地带。
这种不错的氛围,直到又有新的来客到了,还引来这次派对的主人,费比安出版社的老板亲自去门口迎接,才被打断。
“是很重要的客人吗?难道是哪位大师?”丽莲有些口渴,啜饮了一口兑了果汁的酒,好奇地问。
“似乎不是,听说是出版社的大股东,好像还带了一位朋友来?”卡洛琳不知道什么时候又重新回到了丽莲身边,说到了刚刚自己走过来时听到的:“股东还不是那么重要,至少不需要boss亲自迎接,但那位大股东的朋友……哦!那可是但泽家的人!”
‘但泽’这个姓氏让丽莲下意识紧张了一下,但又觉得不会那么巧,拼命地给自己做心理建设。
“美国首富?甚至世界首富……这个姓氏就是金子啊!”就连平常不那么在意这种事儿的卡洛琳也忍不住惊叹。
嗯,此时的美国首富姓但泽,是一位在中东和国内都拥有大型油田,同时还拥有众多炼油厂的石油大亨。据说他的资产超过10亿美元——这个数字即使在丽莲上辈子,也属于全球范围内排得上号的‘超高净值人群’了!
在这个美元就是黄金,没有大通胀,财富也还没那么集中的时代,可想而知这是何等富得流油。说一句富可敌国,绝不夸张,这个资产真的远超此时很多小国了。
不过,首富姓但泽,并不代表‘但泽们’都很富有。即使是这位首富的儿孙,其实也是各种情况都有——但不管怎么说,特意强调是‘但泽’家的人,就已经让人浮想联翩了。哪怕只是但泽家族一个普通的成员,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也是金光闪闪的啊!
当然,让丽莲紧张的,其实不是首富家族什么的。而是她答应了求婚的‘前未婚夫’,他也姓但泽,也确实是但泽家族的人。
应该不会那么巧?要知道,那位首富先生如今已经四代同堂,即使不算人数少且都还是孩子的第四代,整个家族成员的规模也很庞大了……
丽莲觉得卡洛琳继续和前男友藕断丝连非常晦气,不过幸运的是(可能在此时的卡洛琳眼中是不幸),那个男人的确是个纯种渣男!
卡洛琳之所以会和他旧情复燃,一个重大的原因就是,她认为前男友是‘幡然醒悟了’!明白了金钱带不来爱情和幸福,在经历了和富家女的婚姻后,意识到自己还是需要卡洛琳这个‘真爱’。所以他会和妻子离婚,重新和她在一起。
这是当然的,不然呢?以卡洛琳的自尊、性格与见识,总不可能心甘情愿给一个有妇之夫做情妇吧?
然而她的前男友不是这样想的,他现在和富家女结婚,有了富有岳父的关照,进入了岳父的企业,金钱、事业、社会地位都有了。到此,他又想到了被他抛弃的‘爱情’——是的,他当然爱卡洛琳,之所以背叛,只是因为相比起爱情,有太多更重要的东西了。
总之,现在为了弥补爱情的小小遗憾,他又来找卡洛琳了,这就是个既要有要的、既卑鄙又普通的男人。
一开始卡洛琳当然不知道他是这样想的,但相处一段时间,为未来打算时卡洛琳总会问。结果就是,双方对不上了。
大概卡洛琳的前男友也从没有真正了解过她?只当卡洛琳是那类‘教科书式的当代小女人’(可能是之前卡洛琳无条件进入婚姻、成为家庭主妇的态度误导了他),所以他还以为,只是为了爱情,卡洛琳也没法离开他!哪怕是给他做情人呢。
或许她会犹豫、会痛苦,但最终总会让他得偿所愿。
然而,卡洛琳实际并不是那种女人,她独立聪明,还相当有自尊心。所以当前男友艾迪说出了自己的‘计划’后,旧情复燃以来昏了头一样的状态突然就消失了!卡洛琳觉得痛苦伤心,同时也很愤怒!
愤怒于曾经爱过的男人对自己真心的践踏,更愤怒于自己居然爱过这样一个人!
当意识到这个男人的卑鄙之后,卡洛琳忽然就对这个唯一真正爱过的男人祛魅了——按照她对丽莲的说法,那一瞬间的感觉像是一道闪电劈下,她一下看清了那个人。然后就觉得他不像他了,没有那么英俊,声音也不再迷人。
他好像鼻子有点儿歪,深情款款说话时也显得虚伪做作?
这次卡洛琳再不留情面,和那个渣男彻底断了——对此丽莲当然是举双手赞成啦!并且力劝卡洛琳,还是把精力放在工作上比较可靠。至于男人,如果能遇到不错的男人,可以再尝试,但也不必强求。
“……如果为了符合大众期待,即年轻漂亮的女人身边一定要有个男友或者丈夫,而盲目地寻找,很容易找到糟糕的男人吧?而且为了恋爱而恋爱,那还是爱情吗?简直和工作没什么两样。”丽莲对着镜子补了一下口红,劝说身边的卡洛琳。
今天她们一起去参加一个派对,是费比安出版社的老板举办的,邀请了出版社的管理层,以及一些非管理层的‘优秀员工’,不过主要还是一些和出版社有往来、没来往的作家、评论家什么的。这个派对应该还是为了联络感情、扩充人脉,和工作倒是关系不大。
丽莲不算管理层,要说‘优秀员工’也很勉强,不过她太漂亮了,漂亮到老板都知道她,所以也得到了邀请——没什么奇怪的,无论什么时代的派对,美女都是第一生产力,一个没有美女的派对很难办得成功。
丽莲则是想要见见这个时代还活着的大文豪们,答应了邀请……有些此时还只能说是新锐作家的宾客,在几十年后也是如雷贯耳呢!这种会出现在教科书上的人物,能够见一见,丽莲不可能不心动的。
卡洛琳拨弄了一下自己手腕上的宽绰手镯,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妈希望我和她朋友的儿子约会。哦!我当然不乐意,事实上,我现在有些失去信心了,或许我本来就不适合结婚……我以前的女性朋友,她们都很享受男孩儿们的追求,但我一直觉得不自在,艾迪是我唯一……”
丽莲猜测是因为前面那段感情,也是她唯一的恋情,实在太失败了,所以卡洛琳现在失去了正常构建一段稳固感情的自信。这当然不好,但这种事也很难口头劝告改变对方想法,她也只能转移卡洛琳的注意,让她别在这件事上钻牛角尖了。
“别烦恼那些了,不知道怎么处理危机时,最好的办法其实是先别管!不少麻烦都是如此,遭遇时觉得很严重、无法解决,但过一段时间去看,可能就很简单了——现在考虑在学校时的烦恼,不就是这样吗?当时认为天塌一样的问题,其实也是小事。”
“嗯,现在的话,先享受派对怎么样?说不定派对上就会认识真命天子。那时候想起现在的烦恼,说不定会忍不住笑话自己。”丽莲补好口红,将口红放进手包里,看看卡洛琳:“你最好也补补口红。”
现在的口红普遍持妆不行,卡洛琳也拿出小镜子看了看,觉得丽莲说的没错,赶在下出租车前也补了补口红。
她们是一起乘坐出租车来的,其实也有同事愿意做‘骑士’开车接她们,不过两个姑娘最近都不想接受男人的献殷勤,所以拒绝了。
“……亲爱的,其实你不应该拒绝男伴陪同的……你今天一定会成为全场焦点,如果有一个男人同来,向你搭讪的人至少能少一些。”下车之后,卡洛琳看到脱下外面穿着的大衣递给派对侍者,然后就走进别墅的丽莲,发出了一声叹息。
卡洛琳的叹息完全是因为丽莲,她早就知道丽莲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姑娘了,第一次在楼梯里碰面时就知道了——天知道,那天她只是来应聘一个秘书的职位时,看到一个电影海报里也很难出现的绝代佳人,有多难以置信。
在纽约这座城市,汇聚了美国这个国家大量的资源,在这里有这样的美貌,这个国家不知道多少机会都会向她敞开大门!只要她不是个纯粹的小傻瓜,再稍微有点儿运气,那么她想要什么都能得到的……这也是‘美国梦’的一种,好莱坞的电影里已经上演过无数遍了。
所以,卡洛琳内心是敬佩丽莲的,明明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想要的一切,却决定靠努力。
在她们认识的几个月内,卡洛琳也慢慢不再惊异于这女孩的脸蛋,毕竟再漂亮的脸一直看也就习惯了。然后就是今天,丽莲为了这场派对认真打扮了,卡洛琳又有了第一次见到丽莲时的吃惊,不,要比几个月前更吃惊。
这和丽莲平时在出版社的装扮有关,虽然为了符合‘office lady’的身份,她一般都穿套装,怎么都不能说不好看。但她其实很难说适合那些一本正经的职场套装,首先是套装增加了她的年龄感,要知道她才刚刚高中毕业啊!
还有丽莲的外貌与气质……她的脸蛋身材,都堪称此时标杆,绝对的娇媚、女性化到了极致——也有白女成熟的早的原因,就算她才十几岁,也有一种美艳绝伦的威严从她那艳丽的骨中渗出。如果‘艳丽’是光与热的感觉,大概她的骨头里都流淌着烧红的岩浆。
气质则与外貌相悖,是凛然不可犯、是严谨,甚至有一种极度的‘童真’。
这样的丽莲,怎么都不能说适合职场套装……
直到今天来参加派对,她穿了在拉斯维加斯置办的行头,又化了妆,卡洛琳才又意识到自己的好友其实美得惊人。这也印证了,再好的先天条件也需要后天辅助,就像电影里的美女们如果没有化妆师的巧手,也不可能璀璨夺目到和身边的人有壁。
“……没关系,我可以冷淡一点儿,让多数人望而却步。”丽莲脱下外面的大衣后,露出了里面的小礼服。这是她在拉斯维加斯置办的,不算浮夸,毕竟浮夸的高定她买不起,且并不适合她这个不满二十的年轻女孩。
丽莲没有谦虚地说自己没什么魅力,而是实话说出了自己的‘策略’……这也是她一直以来的做法,对异性保持‘冰山美人’的姿态。并不是她端架子,而是这个时代的男性要比几十年后更‘自信’,也更具攻击性。
有过一定经验后她就知道了,只要她态度好一点,他们就会会错意。
不然呢,这年头好莱坞电影里那么多自信心爆棚的男主角是怎么来的?有一阵还特别爱拍年轻英俊的穷小子为主角的电影,是的,他们性格暴躁、自私自利、一文不名,唯一拿得出手的只有一张还算不错的脸。但就是这样,他们每一个都自信于瞄准的漂亮富家女会爱上自己!
“这倒是没错,亲爱的,你平常已经让人望而却步了……”卡洛琳想想费比安出版社的男同事们,赞同丽莲的话。
虽然这年头的男人要比几十年后自信的多,但面对一个绝代佳丽,有勇气去追求的还是少数。再加上丽莲刻意地保持距离,营造冰山美人的人设,就更没人敢真正追求她了。多数时候,男人们也只是私下议论她而已。
从这一点来说,她甚至不是办公室里被‘骚扰’的比较多的女孩……卡洛琳也觉得平常搭讪她的男人比接触丽莲的男人都要多了,这样一想,丽莲的策略确实很有效。
“不过,总有‘勇者’敢于挑战,不是吗?”卡洛琳转而一笑,朝别墅内此时已经看过来的人示意:“我敢打赌,会有人和你说话的,而且一定是整个派对上最优秀的男人……这是男人之间心照不宣的规则。”
就像女人之间也有一些心照不宣的默契,男性是一样的。一个过于出色的姑娘出现,男人们是不敢轻举妄动的,只有领头的家伙,仿佛是狼群里的头狼,才会‘狩猎’,这甚至算是一种‘特权’了。
每当这种时刻,就能看到人类身上残存的动物性。这也没办法,‘求偶’本来就是最原始的动物性本能。
“这让我有点儿苦恼。”丽莲没有否认卡洛琳的话,只是压低了声音:“我很希望能和派对上的大师交谈,但并不希望崇拜的作家会以轻佻的方式接近我,这会让我觉得对他们的崇拜完全没必要。”
卡洛琳忍不住笑了起来:“哦!亲爱的!你真是……真是太年轻了,只有这种时候,我才意识到你有多年轻——你得明白,即使才华横溢,他们也是男人,普通的男人。再出色的大脑,也会屈服于美女,这是本能。”
“如果不是这样,阿瑟·米勒也不会和梦露结婚了。”
阿瑟米勒是玛丽莲·梦露的现任丈夫,也是此时美国声名最隆重的作家之一。他们结婚的时候,也有人说是美国最棒的大脑与最性感的肉体结合了——丽莲上辈子根本不知道玛丽莲梦露有过几任丈夫,更别说这些丈夫的具体情况了,主要玛丽莲梦露跨越时代的光辉实在太耀眼了。
月亮最亮的时候是看不到星星的。
然而这个时候,玛丽莲·梦露和阿瑟米勒的婚姻,在美国大众眼里,更多还是玛丽莲梦露高攀了……emmmm,也不是不能理解啦,想想如果是上辈子,一个大明星和大作家在一起了,虽然大明星国民度更高,长得漂亮,挣的也多,但总是新闻满天飞、流量浮夸,大家也多少会觉得这个大明星‘高攀’了。
大家对大作家这种,会捧得比较高,这和金钱外貌之类没太大关系。
不过时光会洗去一切干扰选项,在丽莲上辈子时,美国以外的地方,也无人不知玛丽莲·梦露,阿瑟米勒则只有极少数人知道(还说不定有多少人知道他是因为玛丽莲梦露)。甚至在美国,玛丽莲梦露对阿瑟米勒也是碾压,没人会认为玛丽莲梦露配不上阿瑟米勒,只会嫉妒这个男人曾经是玛丽莲梦露的丈夫。
“当然不是!梦露是个很有思想的女孩,会读很多深刻的书……只不过因为‘金发美人’的银幕形象,不得已表现出没什么头脑的样子。”丽莲迅速反驳了朋友:“如果你看过梦露的一些采访的话,就会知道了……”
“阿瑟米勒与梦露熟悉起来,也是因为思想上的互相吸引……当然,美貌也是个重要原因……”
这个时候的大众对电影明星的了解是非常片面的,大多混淆了他们本人和银幕形象。少数会看他们的采访的,也得考虑这个时候采访少的可怜。更不要说在这个‘大片场’时代的末期,电影公司会很专制地控制明星、控制舆论,让大众以为明星本人就是电影里的样子。
“是吗……”卡洛琳不太确定地说。丽莲说的和她了解的不太一样,不过丽莲没必要撒谎。而且她也是个能自己思考的聪明人,不会像多数人一样,听到不符合自己认知的事只会认为是假的,而是先思考了起来。
当然,也只是思考了几秒钟而已,毕竟她们现在是在派对上啊。
很快有认识她们的同事迎了上来,身边还带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年纪在三十出头,穿一套深色西装,皮肤晒成小麦色的英俊男人。
“……富尼叶小姐、班德小姐,请容我为你们介绍,这位是帕克先生。他是社长的朋友,一家大型印刷厂的所有人,和费比安出版社合作多年。”
“帕克先生,这位是富尼叶小姐、班德小姐,她们都年轻貌美、才华横溢,是我们费比安出版社最宝贵的财富之一。”
帕克先生显然对丽莲很感兴趣,但他还算有礼,所以丽莲也以生疏但礼貌的态度对他。而当他看出丽莲对认识知名作家更感兴趣后,也没有不满,只是提出由他来引荐几位出色的大师给丽莲认识。
在帕克先生看来,丽莲只是‘文艺女青年’而已,这类姑娘还挺常见的。对她们来说,财力雄厚的追求者的确不如思想深刻的大作家有吸引力……但那又怎样呢?最终那些姑娘们很少真和一个艺术家结婚的,如果她们有美貌,大多最后还是会和一个有钱人结婚。
之所以他这样清楚,是因为他一位表亲就是如此娶到一位热爱艺术的美人的。
是的,他想到了结婚。虽然有些突然,但这位三十出头,此前甚至觉得自己能再浪荡十年的富裕公子哥儿,就在几分钟前,听到了小丘比特吹起的号角——两个姑娘出现在大厅门口,他只是恰好转头瞧见。
其中栗色头发的那个,一下便击中了他。
那真是位绝代佳人。
她没什么华丽的珠宝,只戴了一对小而简洁的钻石耳坠。小礼服也并不隆重,只是一件铅笔廓形的背心裙而已,上半身是奶油色,腰间是草绿色,裙摆是郁金香深粉,三色拼接,就像是一株优美清新的郁金香。
头发规规矩矩地盘成紧紧的发髻,没有刻意设计,以修饰脸型的不足,又或者追赶时髦做成奇异的样子,似乎要发散魅力。
但是,但是,这丝毫无损她的魅力,反而让全场都看到了她。似乎对这种级别的美女来说,这样也有别样的魅力——仿佛是好莱坞故事里的清纯佳丽,她是那样年轻无瑕,此时来说简单,甚至有些朴素的修饰反而让她至纯至美……事实上,只要她站在那儿,便是一个故事了。
帕克先生此前并不认为自己喜欢这类姑娘,但亲眼所见才知道,那只是自以为是而已。也明白了自己那位表亲为何会在一次画展上一见钟情,然后穷追不舍……哦!原来这世界上真有这种事儿,他还以为‘一见钟情’,只是男人为了掩饰自己完全被美色所迷说的谎呢!
嗯,他当然不会认为自己现在是单纯为美色所迷。
别人‘一见钟情’:美色所迷
自己‘一见钟情’:倾城之恋
双标且真实。
“……我来为您介绍,这位是富尼叶小姐,费比安出版社的助理编辑,也是一个新人作家,她想要和您说说话,所以特意拜托我……”帕克先生微笑地与一位知名作家搭话,然后很快把交谈的位置让给了丽莲。
他挺识趣的,丽莲和大作家交谈的时候,他都保持了沉默。最多说一两句,让交流更加顺利而已。
至于作家们,倒是挺愿意和丽莲说话的,不只是因为帕克先生的介绍,更因为丽莲是个年轻漂亮的姑娘。试问,对一群功成名就的男人来说,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的崇拜,谁又能拒绝?
而且丽莲言之有物,一开始他们或许只是在逗弄年轻小女孩,但只要愿意多说几句,而不是单纯敷衍漂亮女孩,并不把对方的话真正放在心里,就能有所体会……于是,一开始还是帕克先生的引荐,后面就是丽莲自己进入了知名作家们的中心地带。
这种不错的氛围,直到又有新的来客到了,还引来这次派对的主人,费比安出版社的老板亲自去门口迎接,才被打断。
“是很重要的客人吗?难道是哪位大师?”丽莲有些口渴,啜饮了一口兑了果汁的酒,好奇地问。
“似乎不是,听说是出版社的大股东,好像还带了一位朋友来?”卡洛琳不知道什么时候又重新回到了丽莲身边,说到了刚刚自己走过来时听到的:“股东还不是那么重要,至少不需要boss亲自迎接,但那位大股东的朋友……哦!那可是但泽家的人!”
‘但泽’这个姓氏让丽莲下意识紧张了一下,但又觉得不会那么巧,拼命地给自己做心理建设。
“美国首富?甚至世界首富……这个姓氏就是金子啊!”就连平常不那么在意这种事儿的卡洛琳也忍不住惊叹。
嗯,此时的美国首富姓但泽,是一位在中东和国内都拥有大型油田,同时还拥有众多炼油厂的石油大亨。据说他的资产超过10亿美元——这个数字即使在丽莲上辈子,也属于全球范围内排得上号的‘超高净值人群’了!
在这个美元就是黄金,没有大通胀,财富也还没那么集中的时代,可想而知这是何等富得流油。说一句富可敌国,绝不夸张,这个资产真的远超此时很多小国了。
不过,首富姓但泽,并不代表‘但泽们’都很富有。即使是这位首富的儿孙,其实也是各种情况都有——但不管怎么说,特意强调是‘但泽’家的人,就已经让人浮想联翩了。哪怕只是但泽家族一个普通的成员,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也是金光闪闪的啊!
当然,让丽莲紧张的,其实不是首富家族什么的。而是她答应了求婚的‘前未婚夫’,他也姓但泽,也确实是但泽家族的人。
应该不会那么巧?要知道,那位首富先生如今已经四代同堂,即使不算人数少且都还是孩子的第四代,整个家族成员的规模也很庞大了……